2010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坚决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问题的发生,端正党风政风,防治“节日病”,确保廉洁节俭过“双节”。
《通知》指出,当前,我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灾后恢复重建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做好“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对此,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五严禁”、“五不准”:严禁搞相互走访拜年,严禁用公款宴请上级、亲朋好友、部门之间相互宴请,严禁下级机关给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送礼,严禁以各种名目突击花钱或滥发钱物,严禁公车私用等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生;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或在国内旅游,以及接受下级或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双节”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各级各部门要本着文明、节俭的原则,妥善安排好各项节庆活动,尽量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记宗旨、心系民生,认真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实际问题。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双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设立专项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公开曝光,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纪委宣教室 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