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下访多了,群众才能少上访。监督好群众身边人,解决好群众身边事,才能真正把纪检监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今年4月以来,市纪委监委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全员接访下访察民情纾民困解民忧专项行动为“小切口”,做实做细民生领域“大监督”,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可感可及、可触可期的民生实事。
“群众上访”到“干部下访”,接地气更实了
7月,骄阳似火。当接到桑园镇明星村群众反映通组道路没有拓宽硬化的信访件后,西乡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郝浩亮第一时间到现场实地查看,与群众面对面了解具体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申报和资金问题,群众出行难的“最后一公里”即将彻底打通。
“欠谁都不会把老百姓的钱欠下,老人家,您就放心吧!”在洋县纪委信访接待室,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子辉斩钉截铁地对华阳镇中坝村村民刘秀珍说。原来,该村原村主任龙某因贪污公益林补助金15.12万元等问题被刑事处罚,部分资金已上缴国库,个别群众的损失难以返还。经县纪委监委积极协调,由县财政局拨付专门资金1.14万元给群众进行了兑付。
“张大爷您好!我们是县纪委的工作人员,您之前举报的违纪问题线索已经办结了,今天是特地来向您反馈结果的。”大雨刚过,留坝县纪委监委一行人就来到江口镇漩滩村张大爷家里。原来,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某某未批先建,阻挡排水通道,封堵通行道路,扰乱了村民生产生活秩序,群众无奈之下选择了信访举报。留坝县纪委监委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核实,安排专人跟进督办,最终认定王某某未批先建问题属实,江口镇纪委依纪依规给予王某某政务警告处分,相关部门于2024年7月9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要求立即拆除违建。“这次处理结果我们非常满意,谢谢你们。”张大爷满面笑容地表示。
这些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全员接访下访专项行动的缩影。
“只有我们多‘下访’,群众才能少‘上访’,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脚上就得多沾些泥土气。”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各领域突出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包抓带件下访,干部们走出机关大门、走进群众家门,聚焦困难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动真碰硬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助力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截至目前,全市374名纪检监察干部包抓各类信访问题435件,化解202件,立案84件,推动解决群众诉求7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5人,其他方式处理44人。县镇两级纪检监察干部累计入户走访292人、382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9个,推动解决群众诉求44个,切实营造了“纪检监察就在身边”的浓厚氛围,凝聚起了群众参与正风肃纪反腐的强大合力。
“就事论事”到“将心比心”,人情味更浓了
南郑区新集镇龙王村刘某两兄弟因土地边界问题多年来纠纷不断,在镇、村组织了11次专题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不仅把矛盾纠纷通过抖音等自媒体公开发布,两人还情绪激动地来到了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一时间线上线下闹得沸沸扬扬。南郑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孙坤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田间地头反复进行情况了解、比划测量,掌握事情来龙去脉后,召集镇村干部和矛盾双方,经过6个小时的讲政策、解疑惑,明道理、诉感情,兄弟二人终于解开心结,当场握手言和,激动地表示“太感谢纪委的同志了,我们兄弟间的土地边界终于在今天明了心。以前就是赌了那一口气,其实一家人不该这么生分,以后啥话都要好好说哩。”
在宁强县青木川镇蒿地坝村刘大姐家里,面对上门走访的宁强县纪委干部,她眼含热泪地说:“学娃子眼看着就要上大学了,学费到现在都没着落,请你们关心,早点帮我们把拖欠好几年的血汗钱要回来啊!”见此情景,下访干部立即进行了耐心安抚,认真地在本子上记下了刘大姐反映的情况。2019年,蒿地坝村党支部书记赵某某在开展农村旧宅基地腾退复耕和增减挂钩工作中,违规将19万元工资款全部转入个人账户,除支付部分工资和机械使用费12.5万元外,其余6.5万元全部装进了个人腰包,导致蒿地坝村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宁强县纪委监委立即就赵某某违纪问题展开调查处置,并下派工作组驻守督办青木川镇政府向40余名群众先行发放拖欠工资款项7.747万元。
“在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过程中,不能简单地在法律层面‘就事论事’,还要‘将心比心’,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用我们的真心换取群众的真情。”一位宁强县纪委监委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纸上反映”到“问题落地”,公信力更强了
城固县上元观镇龚家村村民洪某购买的农药喷洒后造成田地秧苗全部死亡,庄稼毁于一旦,洪某束手无策,急得团团转,向县纪委递交了信访件。上元观镇纪委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出面协调,联合镇农综站、市场监管所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为洪某落实临时救助,购买秧苗进行抢种,解决了燃眉之急。
佛坪县纪委监委在收到“袁家庄街道办拆迁工作人员搞形式主义,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反映后,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登学现场核查,发现街道办工作人员高某某和陈某某在入户调查过程中,未对拆迁房屋面积做到应测尽测,按照户主申报面积登记确认,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最终造成财政资金损失。调查核实后,县纪委监委立即责成袁家庄街道办重新核算面积,并及时追回先前多兑付的2.15万元补助补偿款。2024年5月15日,袁家庄街道办陈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同时对街道办分管拆迁工作的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汉台区纪委监委对收集到的“铺镇元房村陈某某等人截留征地补偿款”等问题紧抓不放,调查核实后,立即召开实名举报反馈会议,并督促元房村尽快补齐征地补偿款,按程序分配到位;洋县纪委监委在处理“龙亭镇鞍山村文书雍某某工作方式不当,引起群众误解,导致多人举报”问题上,及时联系反映人了解真实情况,对雍某某能解决而不主动解决问题的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略阳县纪委监委面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白雀寺镇曾家沟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曾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家修桥,水毁道路资金去向不明”问题,提级督办、及时跟进,确保反映问题查深查实查透;城固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反映县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多收房产证办理款不予退还的问题线索后,联合县住建局快查快处,给40多个住户退了款,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3.22万元。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所采取的有力举措,是对各级各部门政治态度、宗旨意识、履职尽责的一次集中检验。必须狠抓突出问题整治不放松,坚持以办案带动全局的思路不动摇,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全员带件下访等方式,对重点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直查直办,集中力量化解疑难复杂信访举报问题,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断增强群众对集中整治的获得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就是与去年不一样!”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