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出台《措施》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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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派驻机构履职尽责,更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日前,汉中市纪委监委印发《加强管理监督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质效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细化明确14项具体举措,压责任、强监督、抓协同,持续加强派驻监督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健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常委(委员)协管、有关监督检查室具体联系指导、其他室部按职责分工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建立重要工作专题汇报、重点问题约谈提醒、日常工作定期调度制度,力求全面掌握派驻机构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指导派驻机构主动担当作为、精准履职尽责。

《措施》明确采取“组组”协同、“室组”联动、“室组地”联合监督模式,充分发挥统筹管理优势,积极整合工作力量,打破派驻机构分工壁垒。要求加强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统筹衔接,把握巡前、巡中、巡后3个环节,紧盯重点问题和“关键少数”,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措施》要求认真落实《汉中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述责述廉、实地考核相结合,完善派驻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督办、调度、点评、约谈,以考促干、以评促改、以改促优,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措施》着眼提升派驻干部素能,要求通过专题培训、挂职锻炼、专班专案等形式,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弥补干部知识缺陷、能力短板、经验弱项。同时,打通机关与派驻机构之间干部双向交流渠道,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定期开展家访活动,有效激活干部队伍内生动力,激励干部精神抖擞走好新的赶考之路。(汉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