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纪委监委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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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汉中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学习传达了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审议通过了《汉中市纪委监委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汉中市纪委监委关于认真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对当前和下一阶段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治监督。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的局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以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监督靶向发力,从严从实从细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见效,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会议决定,从12月31日开始至明年1月10日开展集中监督检查。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相关室部及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组成工作组,深入联系县区及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力保障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严肃查处开展防控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扛起政治责任,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坚固屏障。

会议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五项机制。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监督“五项工作机制”和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信访线索及受理处置机制、网络舆情快速搜集处置机制、沟通联系和督导检查机制、派驻(出)机构主动监督机制、案件查处和追责问责机制,丰富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力以赴遏制疫情风险发生。

会议要求,要带头严守纪律,强化自身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做细机关办公场所日常消杀和核酸检测,督促干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