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压实整改责任,树立巡察威信,近日,由城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组建检查评估组,对第八轮巡察的10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检查评估,着力打造巡察整改“硬实力”,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民主测评。检查评估组听取10个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主要了解被检查单位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抓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并进行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由参会人员不署名填写,对梳理的基础工作,整改效果等方面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选项进行评价,全方面了解整改工作的全面性和时效性。10个单位检查评估组共收回《整改情况评议表》320张,满意度达到99.06%。
个别谈话。检查评估组根据各单位巡察反馈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主要领导对巡察整改的重视情况和整改力度,巡察前后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工作效能以及工作推行力度等6个方面,罗列出12条具体谈话内容,研究制订个别谈话工作方案,针对谈话对象拟出详细谈话提纲,运用点穴式、诱导式等不同的谈话策略和方式进行谈话,确保说实情,讲实话,客观反映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与280名干部谈话充分掌握了10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
实地走访。根据巡察反馈情况,检查评估组对自然资源局反映问题较多的下属单位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执法监察大队进行检查,选择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社保经办中心、合疗办、法律援助中心等6个有便民服务窗口和与群众接触密切的下属单位进行暗访。重点对干部职工执行作风纪律、服务群众意识、完成工作实效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多渠道评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和巡察带来的社会反响,将取得的真实整改成效与书面整改资料一一对账,分析是否存在矛盾之处、书面整改和虚假整改等情况。
集中研判。实地评估后,检查评估组以“整改成效”占70%、“民主评议”占20%、“暗访检查”占10%的百分制评分标准和“整改较好”(≥95—100)、“整改一般”(≥90—<95)、“整改较差”(<90)三个档次,对10个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研判,并分析汇总10个党组织在本次整改过程中存在的23条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6条,形成检查评估报告后提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县纪委对整改落实不到位、评估结果“较差”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并适时安排巡察整改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