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3部门单位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上半年,驻局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精准区别运用任前谈话、专项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谈心谈话和谈话函询等多种方式,着力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日常化、常态化,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
一是运用任前谈话,筑牢思想防线。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驻在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坚持逢提必考、逢提必谈,实现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全覆盖。廉政谈话内容从讲政治守规矩、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等方面入手,坚持责任讲清、纪律规矩讲清、履职要求讲清,确保新任干部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对落实“一岗双责”有了更加清晰的思路,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
二是实施专项约谈,开展灵魂拷问。在“三个专项”整治期间,局纪检监察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内部风险控制分析结果,纪检监察组长对驻在单位重点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了专项约谈,宣传省纪委监委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政策解答和上缴流程,动员其打消顾虑,主动上缴红包礼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并针对严禁收送“红包”提出严格要求,不断深化广大党员干部拒收拒送红包意识。
三是开展提醒谈话,推进作风建设。通过参加市财政局脱贫攻坚资金检查动员会、市审计局进点审计会、市公积金中心行业治乱专题会等,局纪检监察组为检查组同志进行集体提醒谈话,确保时刻做到心中有戒、有责,管住自己的嘴、手、腿,严格执行检查工作纪律,达到了提前扯袖子、打招呼、敲警钟、再提醒的作用。对驻在单位违反上班纪律、驻村联户规定的同志单独提醒谈话,强调作风纪律,提出整改要求,促进作风大转变。
四是规范诫勉谈话,抓早抓小治疗。对发现的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违规“病情”,找准“病因”,开出整改“良方”,及时运用诫勉谈话进行“治疗”,督促和监督其抓好整改落实,并在诫勉期满后按程序进行考察研判,“复诊”病情,根据研判情况及时解除诫勉处理,做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规范诫勉谈话流程,做好谈话提纲、通知书、笔录、检讨说明、处理决定等“病历”资料归档整理。
五是分层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针对县级干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纪检监察组长协助党组书记通过谈心谈话和民主生活会,把问题谈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针对中层干部,监督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提醒班子成员每半年与分管领域负责人至少谈话1次。针对党员干部,落实“六必谈六必访”制度,在干部岗位变动、有思想情绪、有群众反映时必访,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关心关爱干部。
六是通过谈话函询,保护干部安全。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和纪检监察组发现、上级转办的一般性信访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的方式进行了解核查,并要求本人作出书面说明。根据核查情况分类处置,对反映不实的,及时予以了结,对线索属实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处理,最大限度保护干部安全。(汉中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