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集中约谈4名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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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羞愧,我诚恳接受组织的批评和处理,我将从此次漏报事件中汲取教训,提高规矩意识,敬畏并严守纪律。”面对指出的问题,被约谈人员低下了头。

4月15日下午,针对市委组织部核查发现4名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中漏报、瞒报问题,派驻纪检组会同市国资委组织部对3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1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约谈会上,市国资委组织部部长吴梦起同志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提醒、诫勉原因,通报当事人漏报、瞒报情况,指出造成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观原因在于党性原则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我要求不高,不仅损害个人形象,更损害了单位干部队伍形象。

派驻纪检组组长贺勇向谈话对象提出要求,一是切实提升思想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重要意义,时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将组织要求执行到位,不打折扣。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的学习,准确掌握政策纪律要求,全面、如实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三是要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就指出的问题深入查摆、深刻反思,务必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努力做一名对党忠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受到约谈和诫勉谈话的4名人员分别做了表态发言。他们感谢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诚恳接受组织的批评处理,表示要加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深刻反省问题,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整改,自觉维护组织和个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