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汉中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月17日召开,市委书记田杰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党委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市率先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市政协主席魏建民,市委副书记邢可利,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怀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鲁锋,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卫华,市委常委、副市长邢天虎,市委常委、军分区政委徐昌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登奎出席会议。

田杰在讲话中说,去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及《实施意见》,在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查办案件、纠风治乱、加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款物使用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田杰指出,今年是推进率先突破发展、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实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切实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中省市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各县区、各部门扩内需、促增长措施落实情况、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省市的各项政策措施早落实、早见效。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搞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要重点抓好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中确定的各项制度建设,并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严厉查处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四是加强案件查办力度,继续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五是加强纠风治乱,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田杰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胡总书记的要求,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以良好的作风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共克时艰。要情系人民、服务群众,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时刻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做到思想上牵挂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的意愿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把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不断改善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要履行职责、提升能力,时刻牢记使命,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立足本地优势发展特色经济,继承人文传统发展社会事业,顺应群众期待实施民生工程,从实际出发,把优势特色做足做强。要严守纪律、艰苦奋斗,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纪律和经济工作、群众工作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田杰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即将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作为重要内容,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要坚持和完善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王卫华代表中共汉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以构建惩防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为率先突破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工作报告。会议在表决了工作报告和全会《决议》后闭幕。
(市纪委宣教室 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