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贪图享乐,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给予冯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此前,佛坪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县某直单位现场宣布了该单位干部冯某某的党纪处分决定,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加,零距离、面对面接受了一场深刻的警示教育。
近年来,佛坪县纪委监委把处分决定宣布作为严肃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出台《佛坪县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暂行规定》,明确了处分决定宣布责任主体、宣布时限要求、宣布程序等事项。将传统的宣布处分决定扩展为以案说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课堂,坚持处分决定宣布到哪里,警示教育就开展到哪里,切实将处分决定从纸上“教训”变为心里“敬畏”,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质效,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效应。同时,注重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对案发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全方位“把脉会诊”,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查补漏洞,健全制度,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据悉,去年以来,佛坪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宣布处分决定15次,委托镇街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宣布处分决定67次,直接受教育党员干部599人,切实把处分的威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达到处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效果。
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从细处着手做好受处分人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人消除思想顾虑、推动轻装上阵,实现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在调阅案卷资料、走访了解的基础上,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及其性格特征、思想状况等情况进行精准“画像”,“一人一策”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并成立回访教育组,按照一人一访的要求,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和谈话提醒工作。去年以来,累计对45名受处分人开展回访教育,回访覆盖率100%,体现了人文关怀和纪律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