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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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省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省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化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环环纵深推进,坚持边打击、边整治、边建立长效机制,在发动全社会对黑恶势力展开凌厉攻势的同时,注重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势头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目前,全市侦办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14个,涉恶势力犯罪团伙19个,涉恶类犯罪案件582件,抓获涉案成员877人,其中刑事拘留662人,逮捕452人,移送起诉469人,判决7案66人,缴获枪支8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072.95万元。 
    提高站位抓推进,坚决扛牢压紧政治责任 
  市委、市政府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类会议21次,制定下发了多项方案、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迅速跟进,建机构、抓部署,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向市委递交责任书,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组织协调、政法机关密切协作、成员单位参与的工作局面。 
  落实市县常委包抓责任制,先后对各县区和成员单位开展4轮全覆盖督导,对4个县区政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向19个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督办提醒函》,传导责任压力,倒逼工作落实。市县两级抽调公检法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落实办公场所、工作经费,配备专用车辆,全市累计抽调专业队员320人,落实专项经费800余万元,有力地保障了专项斗争顺利推进。
    依法重拳抓打击,持续掀起斗争强大攻势 
  聚焦“十类犯罪”和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三包三查三打”百日大攻坚和“三突破、一清零、一承诺”攻坚月活动,对涉黑案件统一提级侦办、涉恶案件统一挂牌督办,组织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了勉县农村建筑工程领域李涛案、城固县师某非法组织赌博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 坚持深挖彻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格执行“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12起、处理1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4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认真执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统一执法思想、执法标准、执法力量,建立案件定期会商制度,切实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全民动员抓宣传,形成同仇敌忾氛围 
  广泛开展大发动,及时发布《关于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举报奖励和证人保护制度,全面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先后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专项斗争成果和重大典型案例,在强大舆论攻势下,有33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采取大讲堂、辅导班等形式,分级分系统进行专业化培训,累计组织培训班22期,培训2500余人次。结合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脱贫攻坚入户帮扶等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深入镇村、社区、企业、农户开展走访宣传。全市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发出通告40余万份,收到群众举报线索2300余条,全市专项斗争知晓率达89.41%,高于全省平均值3个百分点,5个县区知晓率在90%以上。 
  标本兼治抓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坚持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动态管理与源头治理、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边打边治边建,从源头上形成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治理创新工程,以“十有十没有”平安汉中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雷霆2018”等专项行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大力推广网格化管理、道德积分银行、院坝说事会、德法同治等经验做法,探索“三治融合”治理新模式。2018年,全市治安案件同比下降8.8%,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4.64%、较去年提升0.9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3。 
   建强基层组织。实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抓党建促脱贫“五大行动”、“百村示范、千村达标”和“乱村(社区)”整治活动,重点整治软弱涣散、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等问题。全市累计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49个、创建示范党支部111个,整治突出问题75件,审查取消573名村“两委”候选人资格。坚持协调联动,督促交通、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线索,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