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队长刘晓利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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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安康市委批准,安康市纪委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队长刘晓利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晓利在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康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晓利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法警支队队长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