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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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46日至6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89,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照单全收,迅速行动收到反馈意见后,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局党组书记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通报和研究,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紧紧围绕反馈的4个方面12个类别48个问题,逐一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反复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印发了《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问题、措施、责任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整改任务清晰、整改措施具体、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到岗。

(三)以上率下,全面推进局党组和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各责任人结合承担任务及分管工作履行整改落实责任,细化了整改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动真碰硬,确保问题件件得到落实,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氛围。整改期间,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协调,按照时间节点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结合干部作风集中整训,对相关制度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管理。

、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市财政局党组制定实施的129项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加强理论武装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第一个议题均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内容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跟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读书班方案》《动员会方案》,局党组梳理确定了1个正面案例和1个反面案例,深刻检视剖析,共梳理问题4个,重点民生实事1项。6名班子成员均按要求讲了专题党课,全体县级干部确定了17个调研课题。三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采取学习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并在局机关设置了专题宣传栏。四是结合主题教育,举办了县级干部读书班,组织了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等4次研讨交流。同时,邀请了市委宣讲团成员、陕西理工大学教授到我局进行了一次专题宣讲。五是开展了干部素能测试,考试重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基本理论等,对成绩靠前的同志进行了表彰。

2.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学习不够,学用结合不紧密,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实现财政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组会、周例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上级最新财政政策法规以及《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深刻领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资产盘活工作作为当前财政重点工作来抓。在科室宣挂习近平总书记对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科室工作职责。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年初市本级运转类支出压减2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已代市委、市政府制定并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夯实部门过紧日子主体责任。三是继续开展预算绩效进部门政策宣讲活动,加强财政与部门沟通交流,进一步理解过紧日子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发挥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两个积极性。四是制定了《关于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的通知》和《关于编制市本级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在编制预算和推动改革中,深化对财政治理基础和支柱的认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两个积极性。五是制定了《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汉财办资〔20238号),从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等方面,健全完善资产盘活工作机制,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利用,促进资产资源,激活发展新动能。

3.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服务保障汉中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面对宏观经济需求紧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以及政策性减收扩面等严峻形势,全市财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高质量地完成了收入预期目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增长7.2%,收入规模和增幅为近5年最高。税收收入完成36.3亿元,增长7%,税收占比为69%,与上年持平。一是区域经济持续恢复助推了全市税收平稳增长2023年全市税收整体增幅较上年提高了15.6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增幅分别增加7.7304.716.3个百分点。二是税收政策调整带来新增税源。军工企业的军品制造恢复征税,拉动陕飞集团以及其关联企业形成新增长点,2023年缴库大幅增长。三是强化组织收入促进挖潜增收实效。进一步提高主观努力度,摸清税源底数,强化税种比对分析,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分类施策,堵塞征管漏洞,专项开展清理清算清欠,强化稽查力度,以查促收效果明显。四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培育涵养优质税源。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为12.23万户次纳税人退减免缓各项税费15.43亿元,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结构,巩固培育优质税源,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推动汉中经济高质量发展。

4.关于研究支持产业和市场主体发展的财政政策不够,推动将财政专项资金变为产业杠杆资金的措施和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工业奖补资金拨付力度助力企业发展。我局制定并印发了《财政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从财税政策进民企、优化营商环境、政银担企、科技惠民、民企培育、民企人才培训、财税政策督导调研七大行动助推我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二是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助力涉农企业增收。持续实施涉农资金整合,2023年整合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31.45亿元,比上年实际整合规模增加1.29亿元,其中:中省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占比63.28%三是运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延续执行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0%政策,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比例提高至10%—20%四是积极发挥产业发展基金撬动作用,服务中小企业。2017年产业发展基金设立以来,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截至目前,汉中市扶贫基金累计投放扶贫基金2.21亿元,撬动企业投入和银行信贷资金2.62亿元,共投资项目40个,涵盖农业产业等多个领域,辐射近30个乡镇,带动4200余户农户增收超过1000元。

5.关于2个亿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有撒胡椒面倾向,增收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年初预算安排1.5亿元工业发展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目前,8000万元已拨付市投控集团支持产业基金,剩余资金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汉办发〔202314号)和化解政府债务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已经全部压减。

6.关于专项债券资金支出、项目开工进度较为缓慢,对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支持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县区支出进度通报力度,按月通报各县区2023年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对支出进度明显落后的县区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支出,目前全市专项债券实际支出进度87.44%二是提前做好项目调整计划,对长期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列入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调整计划范畴,待财政部通知上报2024年专项债券需求并反馈审核通过清单后,我局将对个别长期无支出项目提出调整意见报市政府研究。

7.关于财政资金拨付后跟踪问效不够,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绩效运行双监控,一方面高质量完成市级部门日常监控工作,另一方面对重点专项资金实施重点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对发现绩效目标偏离和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及时反馈部门和相关项目单位,督促部门、单位纠错整改。二是高标准落实省财政厅实施方案,对标省对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相关要求,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全面落实前期准备、方案设计与评审、具体实施、报告撰写与专家评审、档案整理、结果应用等环节,切实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与宣传。三是2023年选取了稻渔综合种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中省就业补助资金等15个项目作为重点评价对象,评价资金量达20.23亿元,进一步扩大评价范围。2022年省对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汉中市获得“A”等次。

8.关于未对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履约情况、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底前已对2022年市本级10个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目前已印发整改通知,正在督促整改中。二是9月底前已完成对市本级和南郑区、城固县、洋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重点检查,印发了检查通报,正在督促整改中。

9.关于2021年在对市公租房管理中心进行稽查发现问题,未能跟进核查、防患未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市直公房管理所公租房租金收入全部纳入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确保专户管理。市直公房管理所已按要求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台账,并于每周五下午对账,确保两账一致。二是已于202398日对市直公房管理所进行再次稽查,出具稽查结论,并于10月多次前往市公租房管理所座谈交流,跟踪后续整改情况,已完成公租房租金追缴工作三是利用周例会组织学习了非税收入管理相关法规,修订完善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并组建两个稽查小组,深入法院和交警系统进行座谈,进一步加大执收单位稽查力度和稽查面,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10.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工作不到位,资产盘活利用效益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及使用情况摸底清查,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就清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已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二是制定了《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汉财办资〔20238号),健全完善资产盘活工作机制,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利用,促进资产资源,激活发展新动能。三是结合资产摸底清查,对闲置资产进行分类盘活,其中:报废车辆38辆、其余各类资产2200余件;调剂使用房屋5处、办公设备及家具2000余件;公开拍卖车辆4辆、房屋1处、白银2块;对外出租房屋37处、土地7处,截至20231110日累计实现收益422.89万元。四是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在我市的全面推广实施工作,完成新旧系统数据核对,组织线上业务培训,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已于20239月顺利上线运行,进一步夯实了资产盘活工作的信息化支撑。

11.关于民生资金监管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各类就业补助政策,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保障就业、支持创业的关键作用。今年以来,共争取到中省就业补助资金2.09亿元,已全部分解下达市本级和县区。二是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4亿元,免费向城乡及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扩大了全市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会同市民政局印发《汉中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汉中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等制度文件,规范困难群众救助管理;会同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支出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精准有效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对医疗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把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各项民生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12.关于2020年宁强、略阳未能按期完成教育支出增幅任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教育支出月通报制,压实压细支出责任,确保各县区全年教育支出任务完成。二是将教育支出增幅任务纳入市对县区财政监测考评。三是开展教育领域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及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学生营养餐工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确保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项目保障到位。

13.关于2022年高标准农田2个项目3.6万亩、涉农整合资金5256万元,截至20228月执行进度较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依托监控系统,加强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查询,结合资金督导调研情况,以《汉中市财政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执行情况的通报》于20238月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执行情况进行通报,明确要求县区对标问题抓整改。二是积极沟通对接,前往农业农村部门就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专项对接,督促部门切实加快推动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三是强化资金督导,印发了《汉中市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及财政支农资金督导调研工作方案》,围绕资金管理使用重点,深入县区、镇村一线,通过现场查看财政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防返贫监测系统,核查账簿、会计凭证等方式,核查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截至20231117日,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已达90.7%

14.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性资源下沉放大的引导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财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财政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行动方案的通知》(汉财办〔202320号),从民企培育、民企人才培训、优化营商环境等七大方面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配合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主管部门申报中央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和商贸流通等专项资金1.63亿元,从多方向、多领域,对工业企业、贸易企业进行了支持,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多措并举助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稳产增产,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路线。解决融资难方面,持续深化政、银、担合作,市资信担保公司聚焦支农支小主业,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担保扶持力度,目前,小微企业在保余额占比为95.81%。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主体创业担保贷款进行贴息,市资信担保公司严格落实中省市相关降费政策,切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贵问题,目前,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为0.6%

15.关于对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督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工作统一部署,配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对洋县、西乡县、宁强县、略阳县四县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西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示不及时,未做到动态更新的问题,要求西乡县立即整改,已于2023928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最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二是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安排,开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针对不同的税费政策,选取了13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通过实地走访,听取建议等方式,了解企业面临的具体困难,结合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分析,提出对财税政策的意见建议,并向省财政报送相关调研报告。

16.关于履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监管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政府性债务管理、隐性债务化解等纳入市对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园区及市属国有企业考核范围。同时,加强全市债务动态监测,做好债务风险预警和处置。截至目前,全市隐性债务累计化解进度为94%严格执行我市《关于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完善决策机制,严格预算约束,强化融资监管,规范项目实施等措施,有效防范了市级债务风险。结合审计署《2021年度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举一反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2023年全市争取新增政府债券55.16亿元,已将其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并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确保政府债务余额在限额以内。

17.关于推动解决县区财政运行风险举措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各县区按照三保审计反馈问题,报送整改报告,对于暂未整改到位问题,按月报送整改进度,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二是根据全市收支实际执行情况,建立收支日报制度,动态掌握全市各县区收支执行数及实时预计数,有针对性的对县区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确保全市预算执行平稳运行。三是督促县区按月报送库款月报,确保县区库款保障水平处于合理范围之内。

18.关于对南郑、洋县、城固等县区养老金缺口问题督促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点摸清各县区养老金缺口情况,20238月组织全市开展自查,9月对南郑、洋县、城固开展了专项检查,目前已印发检查通报,正在督促整改中。

19.关于对镇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不到位,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检查没有达到全覆盖,对规范村级财务和三资管理指导监管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9月举办了全市基层财政干部业务培训班,各县区81名新任财政所所长和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二是已完成全市11个县区上年度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抽查检查工作。三是结合重点工作抽查检查和年度业务培训内容,督促各县区财政局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同时,加大监督指导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四是按照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已完成对全市11个县区的抽查检查工作,年底将根据各县区自评印证资料结合平时抽查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范围通报,并与相关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2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按要求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及科室,按时落实完成。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全面整改、认真落实各项整改举措,逐条销号,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并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彻底根治我局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评议大会之前,由局党组书记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进行初审,同时送市委督导组审核。三是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局系统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风险隐患和应对处置工作。

21.关于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按要求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及科室,按时落实完成。二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将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会前由局党组书记对材料进行初审,并报送市委督导组审核把关。三是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了2023年度财政保密工作培训,经常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失泄密典型案例通报并强调保密纪律,对局系统所有涉密载体进行了安全检查,排除了失泄密隐患。同时对因岗位调整等因素变动的涉密人员及新招录人员,及时开展了保密培训和《保密责任书》签订。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方面

22.关于主动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对局党组议事规则等进行了修订,并开展了财政内部管理制度专项整治,修订汇编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24项,规范业务流程84项,加强权力监督三是召开2023年上半年晒成绩、找差距、鼓干劲点评大会,听取局系统上半年工作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完成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2023年年底召开了述职述廉大会,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年度工作以及全民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五是局党组书记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点评;班子成员经常听取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

23.关于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锤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带头研究推进。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以每周例会、每月主题党日+”为载体,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和干部作风集中整训,组织党员干部赴汉江监狱开展警示教育、赴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等,促使大家进一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扎实做好理论学习、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各环节工作,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了17篇调研报告。二是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检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为分管领域和所在支部讲授了廉政党课。分层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班子成员述责述廉述效,安排科室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开展述责述廉抓党建民主评议,对拟提拔科级干部开展任前谈话和廉政考试。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2023年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约谈党员干部4人次,每月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三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财政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双报告、双部署、双考核,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夯实了局党组27条、党组书记14条、党组成员各8条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监察组长11条监督责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狠抓纪律作风检查,确保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压紧压实各单位过紧日子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围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乡村教师生活补贴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对9个内设科室,7个局属单位财务管理、业务和内控工作进行了内审检查,实现风险防控全覆盖。四是带头加强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等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抵制四风,按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24.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和督促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约谈提醒。二是结合主题教育,领导班子成员为所在支部和分管单位支部党员讲授了专题党课。三是局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填写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按要求填写纪实手册,撰写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25.关于对清廉汉中建设重视程度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推进我局承担的清廉汉中建设4项重点任务,同时结合周例会等,传达清廉汉中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二是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干部到监狱接受现场教育等方式,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会议进行廉洁教育。三是持续加强财政廉洁文化建设,在局机关设置宣传栏,在每个科室悬挂习近平总书记对相关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科室职责,在办公楼楼道悬挂廉政书画作品等。

26.关于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常性的开展学习、警示教育。二是对市直财政系统作风纪律进行暗访检查。三是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27.关于政治监督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对党组近三年来有关习近平总书记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同查找不足并立行立改。督促党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每周一例会第一议题均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内容。督市直财政系统扎实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二是强化室组联动,与市纪委九室联合开展全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巩固衔接领域专项督导检查;对略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对市财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联系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村的干部派驻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及作风纪律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确保巩固衔接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8.关于对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人员监督不够聚焦,融入财政核心业务和权运行中去主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常态化约谈,聚焦关键少数,对重点岗位、高风险点岗位干部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发现廉政风险。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在市财政局机关及各局属单位安装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举报箱,悬挂驻局纪检监察组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三是紧盯关键领域,开展下沉式监督,针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管、重点项目资金拨付等廉政风险高发易发环节,开展服务对象回访。主动融入财政核心业务运转过程,深入资金使用单位、项目建设现场,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情况,严肃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29.关于日常监督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与党组书记定期会商研判制度,强化三重一大决策监督。二是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副科级干部作风整训专题会、年轻干部专题廉政党课,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会上通报了近期曝光的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并对市财政局副科级干部、年轻干部开展专题廉政教育。三是紧盯关键领域,延伸监督触角以干部作风整训专项行动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四风纠治工作。坚持重大节日前廉政提醒、暗访检查,紧盯窗口单位作风纪律现场监督,着力整治工作作风漂浮、服务态度冷漠等官僚主义问题。四是持续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创新开展廉政鉴定前被鉴定人书面廉政写实承诺,认真落实廉政双鉴定双签字制度,确保监督对象政治画像精准。

30.关于财政服务高质量项目推进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汉政发〔20238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考虑汉中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财力水平,在市级政府项目立项前,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通过后才能编制资金筹措方案报市发改委审核。同时,会同市发改委重点围绕资金来源是否可靠,财政是否能够承受,特别是市属国有企业实施的项目要对各项筹资方式是否具有可行性、拟筹资金额是否合理等方面,强化资金筹措方案审查,严格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约束,严把资金审批关,防止新增政府隐性债。2023年,完成财政投资预算评审项目共27个,送审价6351.7万元,审减额675.09万元,净审减率10.63%,并完成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信息化弱电智能化及配套备勤设施建设项目、G345洋县磨子桥至勉县定军山一级公路工程项目、汉中市国防人防宣传教馆暨早期人防工程改造利用工程、汉中市汉江珍宝坝段防洪工程等4个项目的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截至20236月底,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中央资金支付已经全部达到100%

31.关于营商环境有待优化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压缩采购合同签订周期,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2.关于干部作风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科室包抓县区工作、预算绩效进部门活动、进知解活动,深入县镇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包抓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主动上门为预算单位宣讲财政工作新政策、新要求,解决实际困难。二是修订印发了《市财政局公文签发规则》《市财政局印章管理制度》,并加强公文的审核、排版、用印,避免出现公文错别字和文种、格式错误等情况。

33.关于票据报销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了《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格票据审核,规范财务核算。

34.关于工会收入未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调账,将20213月收市总工会奖金计入工会会费收入。二是开设党费专户,将机关党委和各支部留存党费、20221月收市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经费转入党费专户,并作收入入账处理。

35.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务接待必须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并严格按流程审批。二是固定资产及时入账。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核流程,杜绝超范围使用现金。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36.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凡是超2万元的服务和资产购置支出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列支。二是严格会议程序,需列支的支出提前提交党组会议研究。

37.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由党组书记对党组和班子成员个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送市委民主生活会指导组审核。二是机关党委和局党组成员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力度。三是202392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县级干部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38.关于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提升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在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上,要求个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三是92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级干部均报告了个人有关情况。

39.关于局党组、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指导、调研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汇报,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机关党建重要工作、重大问题。督促市直财政系统各支部制定和实施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班子成员履行抓机关党建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党建联系点2次,研判、检查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在每年年底,组织支部书记开展党组织年度党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四是每月由县级干部带队,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一次活动。

40.关于支部标准化建设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市直财政系统各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换届工作的有关要求,按时完成换届选举。

41.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每月组织好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三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每年各支部至少讲两次党课。

42.关于深入考察对象民意认可度偏低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把党组决策关、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讨论决定和任职关。

43.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陕西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和《陕西省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的学习贯彻宣传。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公务员转正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进行。

44.关于资料归档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考察中,严格落实考察材料考察组组长、组员签字,廉政双签等要求。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每次人事资料的专门归档、留档工作。

45.关于混编混岗、人岗不符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编制情况,通过202312月的干部选拔任用,对部分编岗不符的干部进行了任免和轮岗交流。一是对近两年交流轮岗和选拔任用出现交叉任职的干部,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进行了报告,及时办理相关转任手续(2022年交流轮岗和选拔任用出现交叉任职的8名同志已完成相关的调任程序,编制已经按照任职职务所在单位进行了调整。2023年交流轮岗和选拔任用出现的12名交叉任职人员,我局正在积极办理相关转任手续)。二是拟定了《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市国资办4个内设科室名称、职能和到岗人员,待局党组会议通过上报市委编办批准后,国资办人员全部按编制回国资办岗位工作。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方面

46.关于财源培植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资2亿元组建了汉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调动投资主体、经济实体积极性。二是对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调动各级挖掘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的积极性。三是用好用活产业发展资金,大力支持全市工业、农业、科技等领域发展。

47.关于财务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财政内部管理制度专项整治,审定汇集各类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24项,规范业务流程84项。并以党组名义印发了《财务管理规定》,对局机关财务报销、公务接待等流程进行统一规范。二是加强内控内审。对局机关11个科室2022年度财政管理履职情况、执行上级重大政策部署、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7个局属单位制度建设执行、经费收支、工会经费等进行了专项内审,印发了问题通报,并下发督办单,责令限期整改。

48.关于长时间借调下属单位工作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编制情况,通过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对部分编岗不符干部进行了任免和轮岗交流。一是原在局机关帮助工作的2名同志已回到市财政监督检查处工作。二是拟定了《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市国资办4个内设科室名称、职能和到岗人员,经市委编办审批同意后,国资办人员按要求到岗工作。

、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政治学习,严守政治纪律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加深对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落实一岗双责,从严管党治党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职责,对重点党建、党风廉政任务亲自抓协调、抓推进、抓落实,定期检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形成党建、党风廉政与业务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加强干部作风能力建设,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三)切实担当尽责,全力追赶超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一般性支出按比例压减,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兜牢兜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加强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支持投融资平台做大做强,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廉政教育,做到清正廉洁在市直财政系统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将廉政文化融入学习、教育、工作、生活之中,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标杆、做有榜样。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及早发现问题苗头。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述效等制度,始终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做到心有所戒、言有所惧、行有所止。

(五)强化权力监督,狠抓监督执纪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发现重要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报告。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格落实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工作。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思想、工作、生活中的矛盾及时纠偏。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按规定处置信访件,及时反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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