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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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46日至6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2,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对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要求进行学习,全面准确把握巡察整改要求,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性和整改坚定性,拿出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二)扛牢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落实我局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汉中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逐一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成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

(三)强化标本兼治,确保真改实改局党组对能即时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有节点分步骤地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持续推进落实。建立日常督办工作机制,每周机关例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召开2次党组会议,对照整改任务逐条对表、逐项对标、逐个研判,进一步明确时限要求,强调质量标准,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各项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118日,局党组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和阶段性整改进展,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制定实施的122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119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第一议题2023年召开党组会议3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2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印发汉中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理论政策学习强素能、强本领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部深入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三是结合主题教育,坚持每周一、周五集中开展理论学习,重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学习交流,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2.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批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近三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查找问题、加强整改,并建立台账,有力推动批示精神落实到位。二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用勤劳双手把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活动实施方案》《汉中市关于加快发展五个农业推进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度县(区)五个农业及脱贫群众增收等四个专项任务量化清单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判分析,进一步制定细化工作举措。三是印发《2023年下半年乡村振兴发展行动重点建设项目任务量化清单》,督促各责任单位聚焦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包抓具体项目,及时掌握进度,帮助协调解决问题,高质高效推动项目建设。四是及时转发省上支持返乡创业《若干措施》,结合全市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市级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走深走实;积极配合市人社局,畅通银企担三方协作机制,通过创新担保方式、扶持特色产业和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推动涉农小微企业发展。

3.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紧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2023年共有民政、医保、残联、住建等17个部门累计推送512个批次51900条疑似风险数据,镇村均做到第一时间核实,并将符合纳入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做到早发现。同时,扎实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完成全市91.43万农户入户排查及信息采集,纳入规模全省第二,做到了早干预。二是统筹推进全市5个国家和省级重点帮扶县、10个省级重点帮扶镇、119个省级重点帮扶村工作,督促各重点帮扶县按照《2023年年度实施方案》和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抓好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印发《关于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若干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和政策措施,统筹推动落实。三是对脱贫人口收入数据进行按月分析,特别是对低收入人群、易地搬迁、风险消除等特定群体开展持续性跟踪分析,2023年以来开展收入分析8次,出具涉及收入类的分析报告5期,收入专项分析报告1期,收入类异常数据提醒函3期,收入专项分析报告分别得到了市委书记、市长的批示。四是印发《关于持续用力抓好全市脱贫人口增收的工作方案》《汉中市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方案》,强化数据监测与调度,按月收集汇总各县区稳岗就业和增收工作进展情况,截至202312月底,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659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04元,增长率15.3%,就业规模整体保持稳定。五是印发《关于开展脱贫地区帮扶产业项目调度监测的通知》,组织县区按季度对纳入风险监测范围的帮扶产业项目生产经营和联农带农情况进行调度监测,并指导县区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全面进行分析研判,有效化解消除产业风险。六是加强小额信贷预警监测,指导县区提前对到期贷款进行摸排,建立台账,分类处置,有效化解到期贷款风险。加强对逾期率偏高县区小额信贷工作督导指导,按月调度,按季度通报,确保逾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七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社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和调研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全市驻村帮扶干部学习借鉴徐家坪楷模建设成功实践全面提升巩固衔接工作水平的通知》等文件,同时,做好中央和省级定点帮扶单位的协调配合、服务保障,争取5家国家社会组织结对帮扶我市略阳县、镇巴县。八是加强驻村帮扶日常管理,将驻村帮扶纳入全市巩固衔接工作督导检查重要内容,组织各县区对帮扶单位帮扶工作进行成效评价,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协调推动社会帮扶工作提质见效。九是配合市工商联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全市累计动员1161家民营企业与我市819个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投入资金18.3亿元,实施项目1642个。广泛开展企业上岗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等活动,培训各类人才6744人次,聘用固定用工3551人次。十是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突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紧紧围绕五个农业“3+4+N”特色产业发展,主动谋划适合本地的帮扶产业项目,重点做好到村到户、促进群众增收致富项目选择、申报、入库工作。同时,精心包装储备一批投资体量大、引领带动强、综合效益好的跨镇、跨村高质量产业项目,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十一是按照分类指导,因村施策的原则,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稳步有序推进有条件、有需求村庄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全市计划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606个,目前已形成成果652个,其中包含2023年计划开展规划编制的2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按照全市用勤劳双手把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活动要求,向确定的16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安排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支持55个项目建设。十二是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配合市农业农村局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开展户户搞卫生 村村换新颜村庄清洁行动,全市新建和改造农村卫生厕所43080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3.1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分别达35.3%96%。建成12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9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新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30个,数量居全省首位。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求,能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分管领域和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落实,并在主题教育专题讲党课中,对意识形态进行阐述。二是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对单位内部形成的宣传稿件由编辑人员初审和复审后,报分管领导终审,同时,专人负责及时对网络信息进行校正修正,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三是转发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信访工作的通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涉乡村振兴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夯实信访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区积极组织开展巩固衔接方面信访问题排查,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受理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对县区信访工作进行排名通报;将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11次,专题研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2次,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相关要求,及时印发2023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岗到人。召开党组会听取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并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党组相关安排落地落实。二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陕西省查处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3次。制定《2023年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4项乡村振兴领域整治重点任务和19条具体工作措施,逐一夯实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工作责任,市县共发现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相关问题229个,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纪律教育宣传月要求,开展全覆盖式干部廉政教育谈话,全局在编在岗的28名同志,对照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的9条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签订承诺书;对易发生问题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规参加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在机关例会上进行多次提醒教育,防止违规吃喝等问题在我局发生。四是制定了我局2023年《清廉汉中建设任务清单》,对照清廉工程、清廉村居建设任务,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宗局对县区开展财政衔接资金督导调研,实地核查衔接资金项目开工建设及资金拨付情况,持续督促县区采取积极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2.关于作风能力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完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使用,严格实行所有报账财政云支付和差旅费报销公务卡支付制度,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现金支付等情况发生。二是再次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进一步深刻认识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优化督导考核方式,严格控制检查频率和规模,明确督导内容和工作要求,平时主要以调研指导、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基层了解工作推进情况,避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秩序和群众生产生活;依托汉中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对县区财政衔接资金支付进度、数据信息质量、行业帮扶工作进度、小额信贷、涉乡村振兴信访等关键性指标进行实时监测,极大地减轻基层填表负担。三是严格按照《汉中市乡村振兴局(汉中市巩固衔接办)公文审签办法》,所有文件、报表等需要盖章的文书,统一按照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的程序审签,切实提高公文质量。

3.关于派驻纪检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向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纪律检查建议》,提出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项纪律检查建议要求。接到文件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纪律检查建议逐一进行自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局党组印发《中共汉中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局党组会研究议题和会议时间、召开程序;加强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沟通,对涉及三重一大的党组会等,提前邀请纪检组参会,积极接受监督。是纪检监察组结合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派驻部门实际,明确全年监督执纪工作任务,对派驻部门的项目、财务、审批等关键岗位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协助派驻部门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四是纪检监察组围绕基层惠民政策落实、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等内容,与市纪委党风室开展室组联动,向县区纪委移交合同问题线索3条,有力推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关于开展理论政策学习强素能、强本领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机关例会集中学习40余次,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特别是班子成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4次、研讨交流7次。二是局党组印发《关于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县级干部分工的通知》,重新调整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和纪律教育宣传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班子成员与科室干部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思路及生活、工作困难,通过谈心谈话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三是党组班子成员围绕用勤劳双手把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活动、发展五个农业,以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等重点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指导,进一步明晰思路举措,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四是印发《市乡村振兴局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学习践行四下基层,局领导班子和4名班子成员围绕项目资金、汉中藤编、群众增收等课题,形成调研报告6份,局党组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1次,成果转化7条。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民主集中制等党规党纪要求,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坚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2023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21次,做到了决策部署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市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实现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统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断增强;先后召开市乡村振兴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开诚布公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增进团结、加油鼓劲的目的。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实行局机关周重点工作清单制度,每周一将各科室确定的本周重点工作在机关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挂图作战,每周五下午对完成情况进行汇总销号,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二是通过集中学习机构改革政策文件、目的意义,全体干部能正确认识和支持机构改革工作,自觉做能力建设的先行者、脱贫攻坚精神的传承者、乡村振兴事业的践行者、优良作风的守护者、机构改革的拥护者。三是通过开展先进科室、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热情,2023表彰奖励3个先进科室、11名先进工作者、7名优秀党员,3名干部荣获三等功1名干部被评为全市十个突破建设标兵,全面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凝聚工作合力。

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党组织工作程序,我局对党组、党总支、机关支部间隶属关系进行了梳理,完善了机关支部向党总支定期汇报党建重点工作机制,明确党总支工作职责,增强工作力度;二季度对《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对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党组会上对局机关党支部换届人选研究相关记录已进行核实补正。三是202361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目前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四是我局培育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党建强基提效能、巩固成果促振兴党建品牌,确定守初心、强队伍、抓发展、促振兴重点任务,在2023年的主题党日和文明创建中,对机关党建品牌进行集中展示和宣传。五是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巩固衔接入户大走访为民办实事行动的工作方案》,在前期开展一巩固二补齐三提升活动的基础上,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底线任务、工作成色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六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职工趣味运动会,展现了乡村振兴干部团结协作、奋勇争先、顽强拼搏的精神状态,提高了团队协作能力、提升了干部队伍凝聚力;将主题党日活动和青年读书班活动深度融合,先后组织党员和青年干部前往南郑区、留坝县、勉县等开展学习观摩活动,全面培养青年干部的学习能力、组织能力、思考能力。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方面

针对上轮巡察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高度重视,于521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改工作责任,细化整改工作措施,落实专人跟踪监督。截至目前,已向汉台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待法院调查后正式启动拍卖程序。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政治定力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三)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认真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严纪律、知敬畏、强作风整训专项行动和违规吃喝十严禁专项整治,坚决反对四风 

(四)积极履职尽责,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扛牢巩固衔接政治责任,积极履行巩固衔接职责职能。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紧盯三落实一巩固、防返贫监测帮扶、脱贫群众增收、重点帮扶县镇村发展、示范创建、五个振兴等重点,加强统筹协调,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落细。

(五)坚持目标标准,强化责任担当紧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巩固衔接保连优目标,对标国家和省级考核评估重点,认真分析当前形势,全面梳理工作进展,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各级力量深入开展巩固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入户大走访为民办实事行动,着力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存在问题,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中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六)强化整改落实,巩固拓展成果。压紧夯实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和科室具体落实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决防止过关心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9162626077

邮政信箱: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617号(市委党校院内实事求是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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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汉中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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