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统筹下对村(社区)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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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市级统筹下对村(社区)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对市级统筹下的村(社区)巡察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旭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村(社区)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开展对村(社区)巡察,深入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执行不精准、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底不到边、“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纽带功能,通过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

会议强调,要按照政治巡察“四个聚焦”监督要求精准把握监督重点,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效结合,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振兴、惠民利农政策落实、集体“三资”管理等群众关心的重点方面,灵活运用巡察方式方法,做到认真听、仔细查、广泛访、全面评、重点询、深入核,着力发现影响农村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小微权力监督缺位等问题,把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动真碰硬抓好巡察整改,推动政治巡察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会议要求,要充分考虑对村(社区)巡察的特殊性,注重灵活机动,在进驻沟通、动员、汇报等环节上做“减法”,在宣传动员群众、下沉走访及成果研判等工作上做“加法”,深入项目现场、产业基地、农户家里实地走访,现场查找和印证问题;要注重成果研判,做到横向对比、纵向挖掘,去伪存真,力求发现问题的完整性、客观性和准确性;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做到不干扰被巡察镇(街)、村(社区)日常工作、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对重大问题不做个人表态,树立作风过硬的巡察队伍形象,确保巡察全过程规范有序、经得起检验。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相关人员,各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巡察办主任、联动巡察组组长、总联络员参加了会议。(汉中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