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3日至7月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过硬的措施办法,不折不扣推动落实整改任务。一是强化政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整改任务。二是层层落实责任,持续督导检查。坚持对标对表,制定巡察整改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及时跟踪问效,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其他领导同志加大对分管领域整改的督查。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整改成效。先后修订了《关于调整局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等26项机关管理和业务制度,并组织编印了《民政工作政策业务指南》《民政工作重点领域制度文件汇编》,实现整改落实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四是注重成果转化,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整改过程变为对标对表抓提升的过程,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民政各项工作中。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殡葬领域乱葬乱埋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市被省民政厅评为2022年全省民政综合评估优秀单位,位居全省前列。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对巡察反馈的39个整改事项,细化为91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88项,剩余3项因涉及科级干部轮岗、干部缺配正在推进实施过程中。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重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确保入心入脑,学有所获,落实到行动中。二是积极创新学习方式,依托汉中民政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陕西干部网络、学习强国等载体,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等内容的学习,深入“双报到”社区、包村扶贫联系点及徐家坪乡村振兴楷模点学习交流,增强学习效果。三是制定专题学习计划,引导动员干部群众全面准确、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学习宣讲工作进机关、进民政服务机构、进社区、进社会组织。四是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开展网络在线学习、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五是指导市社会福利院持续抓好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安全。重新调整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行销号管理,保障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2.关于履行基本民生保障核心职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救助资金结余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督促相关县区将挤占、截留的资金归还原渠道,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对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反馈的违规享受救助、应享受未享受补助问题均按期清零销号,追缴或补发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四是完善社会救助信息比对机制,与市级11个部门建立大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38类信息数据共享,每月核对居民家庭经济数据500万条次,提升核对的准确性。五是编印了《民政工作政策业务指南》《民政工作重点领域制度文件汇编》,提升救助政策规范化管理水平。六是市社会福利院整体搬迁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已完成投资2亿元,今年可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七是市福彩发行中心已在9月底搬迁至新址,发挥应有的作用。
3.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情况调研督导,制定了运行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发挥建设项目应有作用。全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100%,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运营比例均位列全省第一。二是印发了《汉中市深入开展乱占耕地林地违建坟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处置存量,综合施策杜绝新增,对乱葬乱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设置了围栏、禁埋警示牌,实行了封园和常态化督查。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受到省民政厅的通报表彰。三是完善审管联动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同步”、按期换届、“直接登记”等政策的有效落实。修订完善《汉中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和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了汉中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和综合执法联席会议,推进联合执法机制形成。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要点,制定民政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修订完善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印发了《关于局领导分工和相关同志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了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强意识形态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情况的汇报,局党组和局属单位按时报送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三是将意识形态纳入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党小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相关内容专题学习,举行了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提升了意识形态知晓率。四是加强意识形态网络主阵地管理,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修订完善了《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宣传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审核、层层把关,从源头上消除固定表述、错别字等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修订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班子成员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加强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查研究。二是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并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的监督,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三是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均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细化风险点,落实到岗位和具体人员,构筑防腐拒变坚强防线。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和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和提醒谈话,每季度赴局属单位开展检查指导,实现了工作过程、留存资料、工作记录、实际效果“四印证”;四是开展了纪律宣传月活动,学习了《汉中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录》相关案例,利用近年来局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4次廉政警示教育,对涉及行政审批、资金分配、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筑牢了思想道德和党纪法规约束防线。五是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局党组工作部署开展定期督查、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做到紧急事项跟踪督、主要事项重点督、难办事项反复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办结率达到100%。
2.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四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监督;二是协助推动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提醒。局党组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三是全面监督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将领导班子成员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内容,建立健全了整改监督台账,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四是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廉政把关、实地调查等形式,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日常监督;五是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聚焦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要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六是建立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党员干部处分情况及时装入了个人档案。七是对原社会组织管理科借调人员违规接收党组织关系问题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所在党组织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该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规范党组织关系接收。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审计监督的重要论述,利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将违规发放的信息宣传、临聘人员安全生产奖励资金全部收缴并上缴财政专户,建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二是认真落实“进知解”活动要求,夯实了干部联户帮扶责任,每季度到扶贫村开展帮扶活动,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队主动赴扶贫村开展走访,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亲自填写帮扶记录手册,确保记载情况详实、准确;三是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对市福利院聘用人员待遇、“家庭妈妈”值班补贴问题进行了摸底调研,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护理员激励和关爱工作的通知》,并就提高临聘人员待遇问题专题向市政府领导进行汇报,积极会同财政部门研究解决。同时,认真落实体检、职工住院慰问、特殊困难党员慰问等关心关爱措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科学规范局党组、局务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和内容,及时编印会议纪要,抓好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印发了《关于局领导分工和相关同志工作安排的通知》,做到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团结协作,高效运行;针对两名党组成员共同分管市社会福利院问题,由局党组成员、市福利院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市福利院全面工作,分管副局长从业务指导方面进行联系,相互配合,紧密衔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学习,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吸纳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表态。四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对因参加会议、活动等情况缺席的及时进行补课;五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通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会的“辣味”。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分析研判,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轮岗交流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相继考察研究并解决了二级调研员和四级调研员各1名、三级主任科员2名,调整配备市民政局基政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各1名、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1名,正在对局属单位科级干部进行深入考察,及时配备到位。二是针对局属单位空编缺配问题,经过公开招考和选调方式,补充工作人员8人,目前仅空编3人。三是建立了后备干部“一对一”传帮带机制,促进岗位锻炼、增长才干,对优秀年轻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四是针对科级干部轮岗交流问题,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3名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在保持整体工作平稳衔接的基础上,对其他任职时间较长的科长统筹予以轮岗交流。五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廉政鉴定要求,对新提拔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完善了干部廉政鉴定资料。六是对局机关借调3名社区人员摸排清理,完善了借调手续,对借调时间长的予以调整。七是强化目标导向作用,明确岗位职责,每月制定工作计划,每周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在2021年优秀公务员评选中,对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以及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3名同志评选为“优秀公务员”,杜绝“轮流坐庄”现象。
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抓党建第一要务意识,先后召开了市直民政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等工作汇报会、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暨述责述廉会,听取了各党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作风能力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逐一进行点评,研究推进措施;二是制定了《市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方案》,完成了直属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选举和任命了机关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4名;三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局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班子成员定期参加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讲党课。四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规范会议记录,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均达到了4次以上。
4.关于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发挥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压实担子、扛牢责任,坚持周汇报、月调度、季考核,增强了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强化局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了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三是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要求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树正气、育新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压实了工作责任,弘扬正能量。四是我局在2021年11月选派市社会福利院1名副院长担任“第一书记”,鉴于目前尚未到2年一轮换时间,待任期满后重新安排驻村“第一书记”。五是组织开展“下基层、大调研、促落实”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队赴南郑区、城固县、略阳县等县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机关和局属单位坚守岗位,做好社区和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开展卡点值守和志愿服务,展示了过硬的作风和责任担当;六是制定出台《全市民政系统“转变作风、提升能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全市民政系统“三聚焦”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开展了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在机关楼道设立身边好人榜,积极弘扬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情况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经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3名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在保持整体工作平稳衔接的基础上,对其他任职时间较长的科长统筹予以轮岗交流。
2.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长期往来款项旧账进行了梳理,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向市财政局进行专题报告,对呆坏账依据财务管理规定核销处置。二是在优化整合汉中市救灾应急指挥平台、汉中市社区信息网络平台项目的基础上,新组建了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目前已投入运行。
三、巩固深化巡察成效,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我局坚持将推进巡察整改贯穿于提升民政工作效能全过程,我局被省民政厅评为2022年全省民政综合评估优秀单位,位居全省前列,特别是社会组织管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殡葬管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民政数据统计等方面成绩突出。下一步,我局将巡察整改落实为新的起点,持续巩固提高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推动各项工作追赶超越。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四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等理论,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勇担职责使命,用心用情办好惠民实事。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主动担当民政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职责使命,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为奋力谱写汉中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多贡献。三是扛牢“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对重点廉政风险点的控制,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项目管理,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主动排查纠错,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权益。四是全面提升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优化结构、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三项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干部使用机制,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五是持之以恒不松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等工作流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262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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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