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7日至7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对反馈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局党组认为,扎实有效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市直农业农村系统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改进工作、转变作风,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督导会、调度会、汇报会等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及时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系统各责任单位均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全面认领反馈问题,结合实际逐项梳理分析,制定了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高质量召开了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全面检视自身缺点不足,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制订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坚持统筹结合,务求整改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作风能力建设结合起来,与“清廉汉中”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月调度机制,对整改工作实行台账明责、销号管理。系统各整改责任单位(科室)刀刃向内,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细、从实、从紧抓好各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达到了预期目标,收到了明显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关于“政策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代市委起草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2022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农村局长会议,对全年粮油生产、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定期检查,跟踪问效,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动有力、成效明显,各项年度考核指标圆满完成,总体工作走在全省第一方阵。二是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组织系统各单位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通知》,推动系统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关于“局党组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内设科室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多,督促检查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立足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学习计划,进行了专项检查,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开展学习。二是组织系统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座谈讨论,交流学习心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三是对“学习强国”学用情况进行了2次通报,督促系统各单位、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强国”的学习。
2.履行核心职能职责有短板。
(1)关于“市委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三农”工作调查研究,编印《汉中农业农村》19期,其中3期内容被《陕西农村要情》刊发,相关专报分别被时任省长赵一德、省委常委方红卫批示、肯定、推广。2022年,市委办《党委信息》刊发采用我局信息47条;市政府办《政务信息》刊发采用我局信息22条。二是出台了全市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实施意见》。6个案例成功入选《陕西省首批乡村振兴典型案例》。三是5名班子成员向市级以上刊物报送、刊发调研文章8篇。
(2)关于“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差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带贫增收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宣传贯彻《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十二条措施》,大力推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五大模式”。二是印发《关于全面完成2022年度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目标任务的通知》,督促各县区涉改行政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座谈会,组织了多轮督导检查,推动集体经济加快发展。截止2022年11月底,全市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村(社区)达到了2091个,占比100%。
(3)关于“工作中存在重安排部署、轻督办落实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通知》,对重点工作跟踪问效,强化督查督办。二是积极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沟通,就推进全市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完成行政审批办证率等事项进行了协商,联合开展工作调度,加强工作督查,先后通报3次。截至2022年11月14日,全市实际发证面积3521.076公顷,占应发证面积的78.688%,对比11月1日省厅的通报,在全省排位已从第7位上升为第3位。
3.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得不实。
(1)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担当不足,不能直面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工作专班,于2022年11月上旬对市蚕种场、市良繁中心领导班子及单位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有序推动解决单位历史遗留问题。二是指导市蚕种场、良繁中心健全完善了单位管理运行相关规章制度,提升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目前市良繁中心工作运行正常,市蚕种场的突出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2)关于“机构改革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市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市水产发展中心人员划转报告备案审批工作,按照“三定”方案及市委编委有关要求,及时完成了3个单位内设科室职责及人员定岗工作。二是对3个单位的班子建设、内设科室负责人选配情况进行了专门研判,有序推进科级干部考察选配工作。截止2022年底,系统涉改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以及社保、医保等合并工作已完成。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扎实。
(1)关于“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自觉性不够,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没有完全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与各单位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制定印发了《加强农业农村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目标、措施和责任,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三是对局属各单位开展了3次督导考核,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四是对二十大前后一段时期安全维稳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了二十大期间局系统安全稳定。
(2)关于“政务新媒体和阵地管理有疏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系统各单位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并夯实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责任。二是修订完善了《网站信息发布“三校三审”制度》,加强了对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和管理。三是对已发文件、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固定表述错误、错字、别字等,及时整改纠错,减少了错漏现象的发生。
(3)关于“举办的报告会、讲座等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报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重申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研讨会、读书会、展览、展演等阵地管理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报告会、讲座审批报备制度;二是加强对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举行的各类报告会、讲座等教案、讲稿的审核把关和各项培训的跟踪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关于“局党组没有结合机关和系统的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深入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局党组8次专题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就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二是与各单位签订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对系统各单位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开展了3次督导考核,对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手册》的填写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记录真实齐全。
(2)关于“班子成员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切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范措施30余项,规范权力运行,筑牢廉政基础。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要求。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农业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坚持提请党组会集体研究、科学民主决策。2022年,党组会17次专题研究了“三重一大”事项。
2.对党员干部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
(1)关于“日常管理制度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实完善了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修订印发了《党组会议制度》《干部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重大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等26项工作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二是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2)关于“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与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系统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二是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党史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三是强化执纪监督,2022年党组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提醒谈话、约谈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3)关于“系统内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系统各单位围绕纪律教育主题,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增强了各级领导、广大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意识。二是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以反面典型为“戒”,开展警示教育20余场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紧盯重点人、事、岗,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及时约谈提醒,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及时纠正。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关于“超范围为19名借调人员发放2018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金”问题的整改情况。超范围发放的奖金已全部收回。
(2)关于“市桑蚕制种场有8名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的职工领取绩效工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内审人员对市桑蚕制种场近年来财务收支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清查核查。二是对市蚕种场2021年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该单位8名内退职工领取的绩效工资已全部收回。
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1)关于“2019年、2020年干部外出参加包食宿的培训和会议,超规定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超规定报销的差旅费全部清退。二是修订完善了差旅费报销及相关财务制度。
(2)关于“2020年采购茶博会展览服务费,“味见汉中”品牌设计保护项目费用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汉中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防范廉政风险。
(3)关于“现金管理使用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管理制度》。二是提高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控现金支出。三是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使用公务卡进行报销费用结算。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建立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党的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2)关于“组织体系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局属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督办和指导,发出了工作提示函,相关党组织已完成换届工作。二是按照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到局机关上挂锻炼党员组织管理和日常教育工作。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了党委会、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档案资料的管理。三是认真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讲党课20余次。
(4)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召开了“严守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党组各成员和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谈认识体会、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提出整改措施、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022年,我局的党建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充分肯定。我局扎实开展“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在2023年2月3日全市“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现场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我局“党旗红 三农兴”党建品牌入选市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责成问题发生单位党委给予了违纪人员政务警告处分并予以免职。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指导相关局属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资料缺失” 问题的整改情况。修定出台了局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健全完善了干部选拔档案资料。
3.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关于“科级干部配备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以及其他有科级干部缺配的单位进行了综合研判,科级干部配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充实完善了系统科级干部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科级干部后备库,对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动态管理。
(2)关于“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有序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解决科级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二是积极向人社、编办部门汇报,争取到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政策,市农检中心、市水产发展中心各招聘了1名专业硕士研究生。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正在进行公示中。
(3)关于“借调干部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借调的下属单位人员全部清退回原单位。二是完善局系统干部上挂下派锻炼机制,规范开展局系统干部上挂下派工作,提升干部综合能力。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好人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扎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各成员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作了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和红脸出汗的效果。
2.关于“个别问题整改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的涉及局属有关单位班子的问题,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汇报,市委组织部于2019年11月对该单位班子进行了调整,2020年6月该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目前,该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奋进、开拓进取、运行良好,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
3.关于“整改成果长效化、制度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制度18项,新制定制度8项,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要求,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的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二是严明纪律规矩,全面从严治党。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系统各级党组织,贯穿到业务工作各环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用力纠“四风”树新风。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效,指导系统各单位在《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制度汇编》的基础上,围绕重点人、事、岗,紧盯权、财、物,突出风险环节和关键部位,建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全方位扎牢制度笼子。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三个年”活动,提高系统党员干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大力发展富民产业,着力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夯实共同富裕基础,以实际行动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2626993;
邮政信箱: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5号市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467762313@qq.com。
中共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