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人防办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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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人防办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余家文向市人防办党组书记高峰传达了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烨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会上,余家文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田海雄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高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市人防办机关全体干部、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县区人防办主任,党员干部职工代表,退休干部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

余家文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这些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今年2月20日,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烨同志在听取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汇报时指出,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高质高效做好巡察工作,以巡察工作实绩实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余家文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定位,围绕“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聚焦监督重点,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全会部署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情况监督。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本次巡察将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和规定,采取常规巡察的方式,重点对“三个聚焦”、“一个落实”方面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田海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党的自我革命与巡视巡察的内在联系,深入发现和纠正各级党组织在履行管党治党、领导责任上的政治偏差,重点发现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消除发展理念跟不上、贯彻落实有偏差、发展劲头还不足、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现象,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高峰表示,本轮巡察工作,充分体现市委对全市人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是对市人防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对市人防办做好新时期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力促进。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积极主动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坚持立行立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珍惜和把握好此次巡察监督的重要机遇,充分利用好开展巡察工作创造的良好政治环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市人防办工作两个月。巡察期间(4月6日—6月6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9916165935,邮政信箱:hzxc3@hanzhong.gov.cn。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人防办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职级领导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人防办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