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供销社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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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6日上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供销社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陈利明向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传达了市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张烨书记的讲话精神。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马强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陈利明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陈小康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机关及市直企业干部职工代表、各县区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马强指出,市委部署对市供销社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高质高效做好巡察工作的具体行动。巡察将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采取常规巡察的方式,重点对上一轮巡察以来被巡察党组织“三个聚焦一个落实”方面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马强强调,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忠诚、担当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确保本轮巡察取得实效要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查摆、系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向市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强化协作配合,将巡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巡察组的工作任务和计划,合理调整工作安排,提供必要保障,加强与市委巡察组的联络沟通,依规依纪做好有关配合工作。要强化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党内纪律规定开展工作,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陈利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聚焦监督重点,扎实做好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要深化同题共答理念,持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市供销社党组要认真执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协同市委巡察组做好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座谈调研和深入了解等工作。要及时制定信访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稳妥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要配合市委巡察组,落实好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过“紧日子”的要求,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帮助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陈小康强调,市委对市供销社党组开展巡察是对供销社各项工作的一次综合检验,对供销社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市供销社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坚决服从服务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厘清思路,细化措施,健全制度,把巡察工作与乡村振兴、综合改革、高质量发展工作结合起来,为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市供销社工作2个月。巡察期间(4月6日—6月6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9916165875,邮政信箱:汉中市邮政信箱200号,邮政编码:723099,市委第二巡察组收。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职级领导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