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市委提级巡察洋县组向洋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7月11日,市委提级巡察洋县组组长郭永立向洋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情况反馈,市委巡察组组长李汶忠同志传达了市委对此次提级巡察反馈整改要求,并提出了反馈整改工作的意见,洋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明辉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0日至5月16日,市委提级巡察洋县组对洋县公安局进行了常规巡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察。市委提级巡察洋县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省委巡察工作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郭永立指出,通过此次常规巡察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党建工作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组织建设工作滞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有偏差、“四风”问题仍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执行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扎实、扫黑除恶“摧网毁伞、打财断血”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和发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其它有关部门处理。
郭永立代表巡察组向洋县公安局党委提出了3点建议。一是抓认识、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二要抓打击、重防范,形成大局稳定的和谐环境。三要抓整改、促提高,形成稳步提升的工作态势。
李汶忠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王建军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对洋县公安局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促进监督融合,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改革发展。
李明辉表示,洋县公安局党委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领深悟透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方案,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各项问题按时整改到位,坚持把问题整改与推进工作相结合,把整改成效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洋县公安局站位新时代、践行新思想、谱写新篇章。
市委巡察组有关成员,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志敏、洋县公安局班子成员出席反馈会,洋县公安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退休民警代表、两代表一委员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党风廉政监督员代表、机关除值班人员外全体民警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