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对2018年巡察整改检查评估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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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固县委巡察办印发《县委第四至六轮巡察及财政局联动交叉巡察整改检查评估情况的通报》,对2018年以来老庄镇等19个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和评估结果进行说明,并就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通报》指出,19个被检查评估党组织共反馈“六个围绕”+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问题359个,检查评估过程中发现,19个单位共整改到位问题304个,未整改问题8个,未整改到位问题47个,整改率为 91.23 %。在检查评估过程中,检查评估组要求各被检查单位对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5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问题 352件,未整改问题1个,未整改到位问题6件,整改率为98.89%。从检查结果来看,19个单位整改情况总体上较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收到明显成效。

《通报》说明,县委检查评估组按照“常规检查”占70%、“民主评议”占20%、“暗访检查”占10%的百分制评分标准,从巡察整改率、整改进度、整改成效等方面,对19个被检查评估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95—100”“≥90—<95”“<90”三个标准,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分为“整改较好”“整改一般”“整改较差”三个档次。其中,团县委等15个单位评估结果为“整改较好”,占比率78.95%;文川镇等4个单位评估结果为“整改一般”,占比率21.05%。

《通报》强调,19个单位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的要求期待还有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全面的现象,其中涉及党的组织建设4件、党的纪律建设2件,党的作风建设1件,共计7件。下一步,县委巡察办要继续指导督促19个单位,对未整改和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完善归档资料。各被检查评估单位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落实,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成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以巡察工作的新成绩助推全县追赶超越和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