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全市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慢作为“三不一慢”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乡县柳树镇卫计办工作人员张某不作为问题。2017年10月,张某在负责柳树镇计生合疗补助资金和独生子女保健费兑付工作中,向代发银行提供账号信息不准确,银行向镇财政所出具情况说明后,镇财政所向镇卫计办进行反馈,镇卫计办一直未整改,导致该镇部分计生合疗补助资金和独生子女保健费长期滞留镇财政所账户,直至2020年12月县委巡察发现该问题反馈后才整改到位。2022年1月,张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镇巴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干部王某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22年1月9日,新冠肺炎密接人员黄某夫妇自天津市津南区返乡,巴庙镇卫健办工作人员拨打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电话请示具体管控措施,王某接听电话后,要求拨打隔壁房间的集中隔离专班电话进行咨询,在得知该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下挂断电话,未予处置,造成工作贻误。2022年3月,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留坝县马道镇沙坝村监委会主任孙某履职不到位问题。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10日,孙某在参与马道镇健康服务点值班过程中,无故迟到并擅自安排他人为其代岗;2022年3月在负责重点人员返村情况摸排工作中,作风漂浮,排查不认真,致使重点人群脱管漏管,给全县疫情防控造成安全隐患。2022年3月,孙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履职尽责。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站位,确保政令畅通,对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坚决维护、坚决服从,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聚焦“三不一慢”等突出问题,抓住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找出不落实的原因,追究不落实的责任,倒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实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对“三不一慢”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严格监督推动作风转变、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