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纪委监委关于对汉台区、略阳县疫情防控工作中两起履职不力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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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38日我市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截至目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13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39人。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疫情防控工作中16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履职不力等问题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万仙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周某某、万仙桥社区居委会委员黄某、中山街街道办事处过街楼社区网格员李某某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经查,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万仙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周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作风不扎实,未带头严格执行该区疫情防控要求,未及时将其202236日由上海回汉中的女儿实际居住地点报告社区工作人员,在明知女儿未实际居住在万仙桥社区的情况下仍代其签收居家隔离观察告知书和承诺书,致使对其女儿居家医学观察管控要求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漏洞,对该区域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2314日,给予周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万仙桥社区居委会委员黄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履职不到位,在收到报备信息后没有第一时间核实返汉人员的实际居住地点,且没有当面送达并让其本人签居家隔离告知书、居家隔离承诺书,对该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2314日,给予黄某党内警告处分。

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过街楼社区网格员李某某负责过街楼社区中青国际1期疫情防控工作中,工作失职失责,未及时摸排出中高风险地区返汉人员,导致返汉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2022314日,给予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2. 略阳县自然资源局高某某、刘某某等13人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经查,略阳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副队长刘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下沉略钢社区疫情防控带队负责人,纪律观念不强,责任意识淡薄,在该县疫情防控期间,未按照防控办紧急通知要求,落实下沉干部吃住在工作地的规定,违反工作纪律。2022316日,给予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11下沉略钢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干部批评教育,责成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该局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分管领导高某某诫勉谈话;就该问题对略阳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上述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存在思想松懈、责任缺失、落实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歼灭战、阻击战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胶着状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把各项防控措施科学精准规范做到位,用最短时间遏制住疫情传播。要加强组织领导,始终绷紧思想之弦,保持高度警惕,慎终如始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作用,深入防控一线、深入人民群众,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要强化督查问责,对失职失责问题依纪依规查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