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

 
 
打印

为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宁强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1.安乐河镇财政所干部贺元星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7年5月,贺元星被安乐河镇确定为该镇唐家河村3户贫困户的脱贫帮扶责任人,贺元星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存在长期不按要求入户开展帮扶工作、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帮扶对象扶贫资料缺失、精准帮扶纪实资料未按要求填写等问题,造成所帮扶的贫困户对其帮扶工作不满意。贺元星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工作作风懈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帮扶干部工作职责,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10月,宁强县监察委给予贺元星政务记大过处分。

2.铁锁关镇周家坝村原副主任熊永绪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6年,铁锁关镇周家坝村上报移民(脱贫)搬迁分散安置对象工作中,熊永绪作为村委会副主任,具体负责报送原熊家沟片区移民(脱贫)搬迁分散安置户人口信息。但其在工作中,未仔细审核该片区熊永新户信息,上报安置人口时漏报1人,导致该户少领取1.5万元分散安置建房补助,且无法补发,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铁锁关镇党委给予熊永绪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当前全县正处于决战决胜整县脱贫摘帽的关键时期,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革命性锻造,认真汲取上述案例中的深刻教训,时时刻刻自警自省自查自纠,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中省市和县委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施策,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补齐短板,全力提升脱贫攻坚质效。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当前工作形势和任务,紧盯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创新工作模式,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