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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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向纵深推进,勉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勉县公安局金泉派出所原所长陈超工作失职问题。陈超在担任金泉派出所所长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未及时办理在逃人员登记撤销手续;取保候审期间未继续依法侦办,存在“以保代侦”、“以保代诉”等问题,2019年6月,陈超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周家山镇春光村原党支部书记谢玉杰违反工作纪律,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谢玉杰在担任周家山镇春光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收受涉恶犯罪团伙李某等人烟、酒,为李某强行承包沙场,非法采沙等事宜提供便利和帮助,违反了党的纪律。2019年5月,谢玉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定军山镇原人大主席王全生、温泉镇中心小学原校长戚永安参与刘某某等涉恶人员违法活动的问题。王全生、戚永安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涉恶人员的违法经营活动,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6月,王全生、戚永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部署,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严守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