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通报4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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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对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镇巴县泾洋街道办草坝村原村委会文书陈尚武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群众养老保险金等问题。2013年,陈尚武利用村文书职务之便,以村委会名义出具了本村已多年在外地居住生活的丁德清、丁德富二人户口簿丢失的虚假证明,在镇巴县公安局泾洋派出所骗取了二人户口簿。同年7月和12月,陈尚武又让其妹夫高某、姐夫刘某分别冒充丁德清、丁德富在泾洋派出所办理了二代居民身份证。并用骗领的两张身份证为丁德清、丁德富申报了养老保险、高龄补助、五保金等国家补助政策。又利用自己保管村委会公章的便利开具相关证明,到泾洋街道办办理了二人“一卡通”存折。2014年至2017年陈尚武先后持二人存折支取了13900元现金,其中300元以合作医疗费返回二人一卡通存折,其余13600元被陈尚武使用。2013年1月,陈尚武利用群众杨某为岳母王某办理养老保险找其帮忙的机会,骗取王某户口簿,让其胞妹陈某冒充王某办理了居民身份证。自己为王某申报了养老保险等政策。陈尚武从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从王某“一卡通”存折支取现金6400元供自己使用。陈尚武贪污侵占3名群众的各项惠民资金共20000元,其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2019年5月,镇巴县纪委给予陈尚武开除党籍处分,贪污侵占群众资金全部退缴泾洋街道办,并移送司法机关。

2.镇巴县杨家河镇王家河村原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谭长友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群众低保、五保金的问题。2009年和2011年谭长友从杨家河镇政府领取本村群众范某低保、五保金“一卡通”存折和计生奖扶资金存折后,未将存折交于范某,还将范某身份证和私章一同保管。2010年至2017年,谭长友从范某的存折中支取了109480元现金,用于范某的家庭开支。期间,谭长友又先后5次私自支取21500元现金,用于自己家庭开支。谭长友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群众惠民资金,严重侵害群众利益。2019年6月,镇巴县纪委给予谭长友开除党籍处分,侵占群众资金全部收缴退还群众,并移送司法机关。

3.镇巴县碾子镇纳溪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龙在明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群众计生奖扶资金的问题。2009年时任碾子镇蔡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龙在明,从碾子镇计生办领取了本村群众陈某失独家庭计生奖扶存折后,对其隐瞒了失独计生奖扶政策的事实,并私自保管陈某家庭计生奖扶存折。2009年12月至2018年2月,龙在明先后23次从存折中取款111960元现金。2012年,龙在明在无相关单位指定其作为陈某家庭的监护人和代管人,将陈某家庭惠农资金“一卡通”存折由自己保管。陈某家庭日常生活物资和开支所需就在龙在明家商店领取物资和少量现金,由龙在明家属登记记账。2012年至2018年陈某家庭在龙在明处领取物资和支取现金等各项支出共计77597.9元。龙在明从陈某“一卡通”存折上支取了42148.5元资金外,下余35449.4元就从支取陈某的失独计生奖扶资金中进行抵扣。龙在明利用职务之便侵吞贪污陈某失独计生奖扶资金76510.6元,其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2019年11月,镇巴县纪委给予龙在明开除党籍处分,侵吞资金已全部收缴退还群众,并移送司法机关。

4.镇巴县青水镇向家坪村原支部书记邱正林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群众惠民资金的问题。邱正林在担任原青水乡向家坪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文书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冒名领取本村陈某等七户群众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灾后重建等扶贫资金66710元。2013年、2014年邱正林两次接受青水镇纪委纪律审查,未如实交代自己的全部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镇巴县纪委给予邱正林开除党籍处分,冒名领取资金全部收缴退还群众,并移送司法机关。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增强纪律意识,严于律己,廉洁履职。各镇办、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管。镇办纪委、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