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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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桑溪镇龙岗村原三组组长李文荣主持私分低保金的问题。2013年10月至2016年4月,李文荣担任三组组长期间4次主持全组群众会议,按照全组人口将本组低保金155169.2元平均分配。李文荣累计分得低保金3223.8元,原村党支部书记高明福累计分得低保金3868.56元。对此,李文荣、高明福负有直接责任;原村主任冯天禄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3月20日洋县桑溪镇党委分别给予李文荣、高明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冯天禄党内警告处分。

2、磨子桥镇晏家坝村收取贫困户低保金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晏家坝村违规收取4户贫困户低保金24270元,用于村集体建设和办公开支。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树祥、文书黄超、村两委委员陈秀丽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14日洋县磨子桥镇党委分别给予王树祥、黄超、陈秀丽党内警告处分。

3、黄金峡镇商坪村收取搬迁户押金的问题。2012年黄金峡镇商坪村在陕南移民搬迁期间,以建房和旧房拆除押金的名义收取29户搬迁户,每户2000至5000元不等,共计84000元。又收取7户代赈移民户建房及旧房拆除押金共计12000元,两项共计收取96000元,用于村务开支、建设和移民点申报。对此,原村党支部书记薛德清、党支部书记寇安成、村文书薛株庆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14日洋县黄金峡镇党委给予薛珠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薛德清、寇安成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暴露出全县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法纪观念不强,漠视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仍然存在。各级部门要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厚植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抓手,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深入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着力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加强执纪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对胆敢向扶贫财物伸手的,必须严惩不贷,绝不姑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主题教育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