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底线、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4起生态环保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上元观镇新丰村环保工作监管不力问题。2019年2月,在上级工作巡查中,发现上元观镇新丰村流转土地地块存在削坡填垫耕地堆沙石问题,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同时,还存在为村民违规划拨宅基地的问题。新丰村对责任区域内土地疏于监管,2019年3月,新丰村党支部书记兰智全、村委会主任王廷俊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2.二里镇观音村村主任王文建秸秆禁烧工作失职问题。2019年5月20日,二里镇观音村辖区农田内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问题,造成了负面影响。王文建同志作为该村秸秆禁烧工作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2019年6月,王文建受到警告处分。
3.文川镇文光村支书余纪合秸秆禁烧工作失职问题。2019年5月2日,在县禁烧办督查过程中发现文川镇文光村一组辖区存在焚烧秸秆问题,造成了负面影响。余纪合作为该村分管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领导,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2019年6月,余纪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董家营镇小寨村违规签订砂石采卖承包协议问题。2016年7月10日,小寨村村委会未经县河道管理部门同意,与本村村民余某某签订了本村河段内砂石采、卖承包协议,截止2018年3月小寨村共违规获取承包费1万余元。赵平山作为该村村委会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5月,赵平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履职担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铁面执法,严格监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要用好问责利器,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环保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履职不力行为严肃查处、严格问责,为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