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打印


端午节将至,为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城固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城固县小河镇柳树店村党支部书记陈军违规操办父亲丧事问题。2018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初八),陈军未按照规定向组织书面报备其父安葬事宜,在家中宴请来宾30桌,收取礼金45200元,其中收取54名村组干部及群众礼金9600元,在组织审查期间,陈军陆续退还礼金7600元。同时陈军还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内采运沙石问题。2019年5月10日,城固县纪委给予陈军严重警告处分。

2.城固县五堵镇五堵社区党支部书记郑晓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12月14日(农历冬月初八),郑晓明在五堵镇欣悦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26桌,收取礼金40300元,其中收取本社区居民25人礼金共计5900元。2019年4月2日,五堵镇党委给予郑晓明警告处分。

3.城固县上元观镇外北街村干部违规公款吃喝和发放春节慰问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外北街村“两委”干部先后7次到集镇餐馆或火锅店就餐,共计支出3841.5元(其中烟、酒支出1244元)在村集体入账报销;2015年至2018年,外北街村先后4次发放村组干部春节慰问金共计3650元。对此,村党支部书记毕小华、主任肖胜军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3月29日,上元观镇党委给予毕小华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肖胜军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