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促进节日风清气正,南郑区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1.南郑区退休干部管理所原支部书记、所长孟玉庆公车私用、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交通费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6月,孟玉庆长期使用该单位公务车上下班,用单位加油卡给私人车辆加油和报销私人车辆通行费;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用1473.40元,2014年至2018年3月违规报销个人交通费用9059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2月,孟玉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2.南郑区湘水镇潘家坝村支书李俊和村主任吴应社违规收受香烟、好处费等问题。2012年,潘家坝村一村民因灾房屋受损严重在申请移民搬迁分散安置建房过程中,李俊收其香烟一条、现金1000元;2013年该村民房屋建成享受国家补贴后,吴应社收其现金7000元,其中5000元经李俊同意后用于村集体支出,其余2000元个人使用。2019年4月,李俊、吴应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3.南郑区梁山镇永固村支书黄汉明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2月,黄汉明在家操办乔迁宴,收取村、组干部7人每人200元或300元的礼金,共计1700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2月,黄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