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违规收受礼金礼品专项整治工作,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洋县金水镇金水村村主任李双成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月22日、23日,李双成在操办儿子婚宴中收受村民等服务对象礼金5200元(含4户贫困户600元),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2019年1月31日金水镇党委给予李双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洋县磨子桥镇石佛村党支部书记张文远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8月22日张文远操办儿子婚宴,违规收受村民等服务对象礼金1000元,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2018年9月18日,洋县磨子桥镇党委给予张文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洋县华阳镇县坝村党支部书记徐平娃公款吃喝违规报销问题。华阳镇县坝村在2015年1月14日报销村吃喝招待费用5320元;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用公款购买烟酒、茶叶9658元,礼品11470元,以上共计26448元,经徐平娃审批签字入账报销,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行为。2019年3月20日,洋县华阳镇党委给予徐平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强化思想自觉,严守纪律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不停步、再出发,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把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持续抓好落实,坚持压力传导、宣传引导、政策感召、惩戒震慑多管齐下,坚持解疑释惑与监督执纪协同联动,着力在消除侥幸心理、克服自我麻痹上下功夫,着力在促进建机制、利长远上见真章,以实际行动呵护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