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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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将我市查处的5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城固县房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汉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李汉民先后12次收受房地产开发商在中秋、春节等节日送的礼金、购物券,共计价值1.5万元。同时,李汉民还存在收受贿赂,涉嫌职务犯罪问题。2018年9月、10月,城固县纪委、县监察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略阳县接官亭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小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11月至2017年8月,李小鹏利用征兵工作便利,收受应征入伍兵员家属好处费15.8万元及两条芙蓉王香烟。2018年6月,略阳县纪委监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镇巴县国有后坪林场原场长陈玉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陈玉斌利用职权为他人承揽工程,收受礼金5万元,2018年3月、4月,镇巴县纪委、镇巴县林业局分别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法犯罪问题及涉案赃物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南郑区湘水镇海棠村原村文书杨长发违规收取办事费问题2017年杨长发利用职务之便在为村民办建房手续过程中收取该村2户村民1.1万元办事费,审查期间予以退还。2018年10月,南郑区湘水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汉台区铺镇皂树村党支部书记张全寿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张全寿先后8次收受施工方、被拆迁户礼金共计6.5万元。2018年10月,汉台区纪委给予张全寿开除党籍处分,暂扣违法违纪资金,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春节是走亲访友的传统节日,也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净化思想,严守纪律规定,对礼品、礼金、消费卡保持高度警觉,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不触底线,不碰红线,真正过一个清正廉洁、安乐祥和的春节。各级党组织要拿出过硬措施,不断增强纠正“四风”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真正涤荡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节日腐败”问题线索,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