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确保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该区通报3起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典型案例如下:
1、武乡镇共力村原党支部书记许志俊侵占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金的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武乡镇共力村原党支部书记许志俊违规侵占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金3314元,侵害了群众利益。2017年12月,武乡镇党委给予许志俊党内警告处分。
2、河东店镇原三娘坝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宝丽违规享受购房补助款的问题。
2010年,河东店镇原三娘坝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宝丽,在其家庭购买移民搬迁安置房时,未及时将死亡人口进行注销,违规享受1人购房补助款18800元。2017年12月,河东店镇党委给予杨宝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七里街道办事处师家坪村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
2016年1月,七里街道办事处师家坪村未严格按照脱贫攻坚资金管理要求,将帮扶单位拨付的1万元扶贫资金用于集体其他支出。2017年6月,七里街道办事处党委给予师家坪村党支部书记陈晓春、会计喻志学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扛牢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的精准拨付、精准使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做细做深做实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为奋力夺取全区整体脱贫的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