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打印

为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勉县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1、勉县老道寺镇原沙家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巧红、村主任沙建新、出纳兼报账员张凤娥、村文书张龙全,违规收取24户分散安置户基础建设费共计24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王巧红、沙建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凤娥、张龙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勉县阜川镇晏河村文书兼会计符永泉,违规收取18户村民放线费、分户费、土地使用证管理费共计1520元,归村集体使用,符永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费用全额退还给相关村民。

3、勉县武侯镇土关铺村党支部书记田平生、村主任王廖成,以“土地划拨费、修新拆旧押金、未经划拨罚款”等名义违规收取村民费用36笔共计28900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办公开支,田平生、王廖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勉县金泉镇勤俭村副支书兼原海秀村互助资金协会会计袁汉林,违规以他人名义借贷协会资金3万元,用于缴纳本村农业综合开发保证金,袁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勉县阜川镇蒲家院村主任屠顺银,在村组财务管理上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导致村集体资金被个人截留、挪用,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屠顺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