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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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传导责任压力,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安全监理中心主任张会林用公款购买1999元的联想手机一部,用于个人使用。张会林用公款宴请本单位及本系统相关人员,餐费共计2118元。2017年5月22日县纪委给予张会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4117元予以追缴。

2、两河口镇柏树垭村党总支副书记陈益林违规操办升学宴。2017年5月8日两河口镇纪委给予陈益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3、茶镇双河灌村主任胡长玉违规举办乔迁宴。2017年4月28日茶镇纪委给予胡长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违纪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隐形变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行为,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