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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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警示教育,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略阳县纪委近日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略阳县西淮坝镇大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应德、原村主任汤满红虚报冒领陕南移民搬迁分散安置补助款案。2012年初,时任西淮坝镇大沟村村党支部书记刘应德、村委会主任汤满红明知自己不符合享受陕南移民搬迁政策条件,两人以虚假信息申请领取陕南移民搬迁分散安置补助资金3万元,用于自己家庭开支。2017年5月,西淮坝镇党委分别给予大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应德、原村主任汤满红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关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马桑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唐有贵、村主任邹文军、村民小组长冯长军违反工作纪律案。2015年略阳县兴州街道办马桑坪村在贫困户精准识别中,马桑坪村原支部书记唐有贵、马桑坪村村主任邹文军、头重梁组村民小组长冯长军工作不实不细,未按程序进行认真核查,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村民纳入了扶贫系统,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6月,兴州街道办事处纪委分别给予唐有贵、邹文军、冯长军党内警告处分。

3关于白雀寺镇何家坪村村主任何金武虚报产业套取财政资金案。2015年,在实施白雀寺镇何家坪村推进产业项目时,其为了化解村委会2013年疏通村内道路水毁后所欠机械费,在猪苓项目申报验收时,给该村庄房山组农户杜成荣虚报猪苓112窝,套取补助5000元。资金兑付后分给杜成荣500元,其余4500元用于支付村委会欠账。2017年4月白雀寺镇党委给予何金武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以上案例均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儆效尤。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每一分资金都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推动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服务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进行追责,以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