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通报一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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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县勉阳街道办继光村委会原副主任赵建新在2012年12月至2014年3月代理村报账员期间,将村上陆续收取的移民搬迁安置点搬迁户所交的建房地基款、建房押金等款项共135742.20元,挪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5年9月,勉县纪委给予赵建新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4月,勉县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赵建新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