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文波
“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工作写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这个好消息让网民从中感受到党中央的反腐决心,也使广大网民参与网络反腐的信心倍增。
近几年,中国上网人数快速增长。中国网民数在2008年年底达到2.98亿,其中2.7亿使用宽带,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2.6%,超过全球平均水平。网络能够全天候的播报即时信息,民众坐在电脑前便可方便快捷地了解这些消息并自由的加以评论。而且由于受众率极高,一旦一些事件人物进入网络便会引起公众长时期的关注与讨论,广大群众的呼声会引起相应机关及领导的重视,有利于案件的调查审理。网络系统的完善化、精细化给予纪检监察机关多种渠道搜集证据和信息,让全社会以最快的速度得知反腐的进度。目前网民通过网络进行反腐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通过网络举报腐败行为。网民在发现或得知公职人员实施腐败行为后,通过向国家专门机关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举报该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国家专门机关据此进行审查和追查活动。这种途经或方式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二是对腐败行为进行曝光。这是网络反腐的主要途径之一,近期发生的多起网络“反腐”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
三是对腐败行为发表评论。广大网民通过网络,可以对各种具体的腐败行为自由地发表自己的看法,这将有利于引起国家专门机关的重视,从而促进腐败案件的查处,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
四是对腐败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在这一方面,网络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其他媒体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对于国家专门机关查处腐败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对腐败分子的处理情况,网络进行跟踪报道或披露,可以使腐败案件的查处情况在更大的范围内为广大民众所知晓,从而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切实行使。实行网络反腐,还可以将公职人员置于广大网民无时无刻的监督之下,“网络举报”、“网上公示”、“网民热议”将对国家公职人员产生持续的巨大威慑效应,从而使其建立起“不敢贪、不愿贪”和“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的心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进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当下,网络反腐初显锋芒,初见成效,网络已成为反腐工作的“第三只眼”。笔者以为积极回应广大民众强烈的反腐败诉求,充分运用网络工具,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使反腐工作的“第三只眼”擦得更亮,还应当考虑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其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设置网上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以充分拓展网络反腐的途径,最大限度地获取腐败线索,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开展。
其二,建立网上信息筛选与审查程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于网上与腐败有关的各种信息与报道,应当建立专人登记、两人以上共同筛选与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的程序,以保证网上信息筛选与审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其三,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启动追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于网上与腐败有关的各种信息与报道进行筛选与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移送办案机构进行再次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案件即进入调查或侦查程序。决定不立案的,则应当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举报人不服的,可以在网上申请复议。
其四,及时公布立案和查处情况。对于通过网络举报和曝光的腐败案件的立案和查处情况,广大网民往往十分关注,因而有关专门机关应当尽量满足其知情的要求,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予以公布,从而调动广大网民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要教育引导网民自身对这第三只眼睛充分爱护,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逾越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