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贪官的创意真是层出不穷,继云南省麻栗坡原县委书记赵仕永独创的“温和腐败”之后,海南三亚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郑通卫又翻新出“意思腐败”的新招。
据新华网8月17日报道,郑通卫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和处罚违章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共计277万元,并有177万元人民币及6万元港币不能说明来源合法。而这些违法金额都是在“你不意思意思,就是没意思”的语境下获得的。
有一个这样的例子很能说明这一点。2006年,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兴建办公楼。三亚市一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郑某为了顺利承建该办公楼项目,在2007年的一天,请时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通卫吃饭。“醉翁之意不在酒”,席间,郑某表达了自己想承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工程的意愿,希望郑通卫帮他顺利拿到该工程,并说事成之后会“很有意思”。郑通卫心领神会。于是,郑通卫“很有意思”地地找了7家工程队去报名投标,同时,他又将这家工程队告诉了“有意思”的那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郑某。该总经理看到7家工程队都是郑通卫组织投标的,于是就同意竞标。在郑通卫的帮助下,郑某报名的工程队进入了开标会,并顺利拿到了这个项目。2007年2月的一个中午,郑某拿着一只装有80万现金的黑色塑料袋来到郑通卫家中表示“意思”,郑通卫当即收下。
对于这样的“意思意思”,郑通卫表演得很到位,也表演得“很有意思”。事发前一个月,在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会议室里,面对媒体记者,郑通卫义正词严地说:“我从不接受贿赂,一直坚持公正执法,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行得正坐得端。”
由郑通卫的上述“很有意思”,我不禁想起了深圳前市长许宗衡的那句“三不”名言:“不飘浮、不做秀、不忽悠”,做一个“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的“清廉市长”。郑通卫在“从不接受贿赂,一直坚持公正执法,一定要行得正坐得端”的幌子下,干出“你不意思意思,就是没意思”的腐败勾当;许宗衡在“三不”的幌子下,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买官卖官。其实,这样的人,是最没意思的人!
由“你不意思意思,就是没意思”,仿佛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启示,虽然我们的反贪机构曾经惩处了一大批“没意思”的贪官,可他们依旧“没意思”,依旧在“没意思”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堕落于“没意思”的深渊。为什么会这样呢?愚以为,主要与“有意思”的土壤密切相关。如果我们在权力监督上设置得“没意思”,在惩治腐败的力度上“没意思”,象郑通卫这样的“你不意思意思,就是没意思”的双面贪官,还能“没意思”吗?还会“没意思”吗?还敢“没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