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6月4日,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应华中科技大学邀请,作了一场主题为“关于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的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的廉政报告,从而拉开了华中科技大学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序幕。在报告中,孙应征结合自己多年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援引大量的职务犯罪案例和数字,对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现象进行了实证分析,揭示了腐败的发生规律、发展态势及其危害性,并提出从四个方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对策建议,以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蔓延。本刊现将其报告的主要内容节录发表。
当前职务犯罪呈现六大发展态势
客观上讲,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推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人民群众是认可的,国际社会也给予了积极评价,但当前我国某些领域内的职务犯罪仍呈现易发、高发趋势,大案要案的遏制还不理想。这些严峻的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贪污贿赂犯罪的蔓延势头在有些地区和部门还没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案件数额越查越大。全国检察机关1990年查处的百万元以上案件仅17件,1994年上升到367件,1996年上升到575件。2003年至2007年的5年间,共查处百万元以上案件35255件,平均每年7051件。最高案值也在不断刷新,如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1.1亿多元,其单笔受贿数额高达8250万元,创下历史最高纪录。二是贪官职务越查越高。全国检察机关1993年至1997年,查处的县处级以上干部290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而2003年至2007年共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392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930人、省部级干部35人,分别上升了380%、251%和400%。三是顶风作案现象比较严重。湖北省近两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当年或以后继续作案的占78%;武汉市2005年至2008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当年或以后继续作案的占53.1%。四是“一把手”犯罪突出。山东省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700多名县处级干部中,担任“一把手”的占57%。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受贿案,牵出40多名“一把手”;马德、韩桂芝、田凤山受贿串案,牵出50多名“一把手”。
渎职侵权犯罪对社会的破坏力日益凸显。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报告显示:2003年至2007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973件42010人,渎职行为共造成14049人失去生命,2033人严重伤残,直接经济损失达439.8亿元。2008年又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7240件893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3211件,县处级以上犯罪大要案307人。有关部门作了一个对比分析,1998年至2002年间,平均每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造成的损失是18万余元,而同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造成的损失是245万余元,二者相差近25倍。由此可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
群体犯罪导致地域性窝案串案增多。成克杰因受贿等犯罪被判处死刑后,《中国新闻周刊》以《广西现象》为题,披露了广西地区的腐败犯罪问题,仅2000年1月至9月,广西检察机关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98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83件1020人,渎职案件115件145人。从当时看,查处腐败分子之多、层次之高、领域之广、个案金额之大是绝无仅有的。马德案牵出了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等260名官员。这一连环腐败案,涉案面积大、范围广、影响深,被媒体称为“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案”。
权色交易成为挑战社会公序良俗的一大毒瘤。近年来,作为贪腐共生现象的权色交易呈现出蔓延扩展的趋势。著名婚姻法专家巫昌祯教授的调查表明,领导干部腐败60%以上跟包“二奶”有关系,被查处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中,95%以上有情妇。他们由权入色、由色入贪、贪色兼容的堕落轨迹惊人的相似。《人民论坛》杂志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应谨防哪些诱惑”的调查,结果显示,排在首位的是“美色诱惑和性贿赂”。
家庭成员共同犯罪同堂受审成了警示教育的一道风景线。职务犯罪家庭化是腐败的一个新动向,它是由领导干部个人实施腐败犯罪向以家庭血缘关系为背景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转变,是职务犯罪通过家族关系向社会渗透的重要标志,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和隐蔽性。据有关部门对3000多起案件的分析,家庭成员共同犯罪有510起,约占17%。
经济建设热点领域成了职务犯罪的“重灾区”。一是土地系统和房地产行业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多发。2008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在该省土地管理系统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案件50人。再如重庆地产窝案,有10名厅级干部因受贿而落马。该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受贿1796万元,副局长梁晓琦受贿1589万元,分别被判死缓。二是工程建筑领域成了实权人物获取高额回报的领域。已查处的交通厅局长中,95%以上是直接干预项目招投标工作,为他人承揽工程而从中收受贿赂。成克杰、刘方仁等高官也都是插手工程大发横财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三是开发区成了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发区。如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赵国利鲸吞公款2000多万元案;江苏省常州市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许和平、副主任赵锦土及开发区公安分局原局长沈剑平、开发区贸易发展局原局长戴建华等40多名犯罪分子,鲸吞公款数百万元。四是国有企业改制成了犯罪分子最后的晚餐。原河南电信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丁继平,副总经理张向武、朱培春等10人采取虚列项目、打白条等手段,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达800余万元,10人分别被判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遏制职务犯罪的四项对策建议
上述职务犯罪的实证分析,从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腐败的发生规律、发展态势及其危害性。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蔓延,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推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充分发挥司法的控制作用,彰显反腐败预防职务犯罪的声威。必须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真正实现“凡腐必惩”;必须突出反腐败的重点,加大惩治领导干部腐败的力度,要使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痛不欲生”,以彰显法律的威严;必须充分发挥刑罚的制裁功能,增加腐败犯罪的成本。
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透做扎实。一是通过强有力的廉政教育,形成全社会的反腐败氛围;二是通过强有力的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敬畏法律的观念;三是通过强有力的廉政教育,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四是通过强有力的廉政教育,净化每个党员干部的心灵,教育党员干部把好初始关、交友关、道德关和权力关,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推动反腐败斗争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度越完善,执行越有力,产生腐败的机会就越少。一要注重制度制定的前瞻性和及时性;二要注重制度制定的严密性和科学性;三要注重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我们每一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坚决制止违反廉政制度的行为,真正体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充分发挥监督的制约作用,堵死滋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通道。防止权力滥用,必须强化监督。要通过政党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内部监督,使权力运行全方位置于严密的监控之下,使监督贯穿于决策到执行的全过程,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
长期以来,我们党十分重视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积极开展各项预防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但是,由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一些领域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够完善,客观上存在腐败现象滋生的空间和漏洞。加之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以权谋私导致腐败现象易发、高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