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部分落马省部级贪官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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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    官

犯罪或违纪金额

判决或处理情况

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 收受677万余元 2004年判处无期徒刑
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 受贿517.1万元,480.58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04年执行死刑
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 收受702万余元 2005年判处死缓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  单独收受他人贿赂57万余元,对妻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钱款550万元事后知晓并接受 2006年判处死缓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 收受人民币596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6万元 2006年被起诉
福建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  收受他人钱物折合数百万元 2006年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 收受他人财物达数百万元  2007年被双开
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 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 2006年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 收受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  2007年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