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新任领导干部须经廉政考试

 
 
打印
  从现在起,黄山市所有新提任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前,必须参加并通过党风廉政知识考试。日前,黄山市纪委、组织部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这一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该市所有新提拔任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在其试用期满前,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重点内容为《党章》、《公务员法》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中央和省市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最新精神和要求等。考试每年1月和7月举行两次,考试成绩载入个人档案;成绩不及格或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参加补考,直至通过为止。

  据了解,该市新提任的所有科级干部也参照这一规定,必须通过党风廉政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