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一医院院长夫妇受贿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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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湖北省枣阳市某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侯星义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其妻子闫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0年7月,侯星义在担任枣阳市某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单独或伙同妻子收受他人贿赂现金及物品折款共计16万余元。同时,侯星义尚有80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宣判后,二被告人均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