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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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部署,六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月27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六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3月28日至4月11日,6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12个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进行了“一对一”反馈。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召开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巡察反馈会,被巡察党组织市级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上次市委巡察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同时,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有的履行职能责任有欠缺;有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树得不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到位;有的推动改革行动迟缓;有的党组(党委)主动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有的作风建设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失之宽软;有的党建工作质量不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重点任务,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要把巡察整改融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工作格局,与完善权力监督体系相结合,针对本行业领域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实现解决一类问题、补齐一类短板的良好效果,更好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

反馈强调,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夯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统筹各方资源抓好整改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整改过程中领导班子有调整的,要“新官理旧账”,接续做好整改。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大整改工作现场检查力度,盯住重点人、重点问题,逐一对账销号。巡察机构要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督促指导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建议办理等情况,共同聚力实现监督、整改、治理良性循环。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