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还需增强”的问题。
会同市住建局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汉中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推进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改革,引导行业规范自律,从源头避免新的“办证难”问题产生。设立处理商品房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处遗工作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构建起“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截至2023年5月底,全市纳入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项目全部解决,切实维护了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12. 关于“推动深化改革要求不力”的问题。
召开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推进会,制定《深化县级自然资源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检查评估验收标准》,建立《改革工作推进台账》,完成整改一项、核实销号一项。截至目前,涉改的城固等9个县自然资源局已全部完成改革任务。
13.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的问题。
印发《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制定《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察、考核,全面压紧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4. 关于“落实新闻稿件‘三审三校’制度不严”的问题。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建立“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新增政务信息文字纠错系统,明确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员的岗位职责,落实信息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5.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组织召开2023年度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半年推进会,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编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手册》,逐级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深化同级同类教育,观看《铁规矩硬杠杠》《“两面”人生》等专题警示教育片,发放《案例选编》280余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紧盯重点时间、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通过下发《廉洁过节提醒函》、学习典型案例等形式,对干部进行早提醒、早警示,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16.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认识有差距”的问题。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章党纪党规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通读精读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纪法规,掌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11项具体内容,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7. 关于“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开展全系统述职述廉活动,专题安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2023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重点工作调度会,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推行谈心谈话分级分工负责制,从“从严治党、思想建设、岗位履职、思路举措”4个方面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制定《三级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重点加强对县区局领导班子监管。聚焦“关键少数”实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廉洁自律的政治自觉。
18. 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14项具体任务,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提供工作抓手。严格干部日常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2月下旬,局分管领导对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末尾的2个县区局党组进行集体约谈;10月下旬,局分管领导对重点任务进展滞后的3个县区局进行专题约谈。
19. 关于“清廉汉中建设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围绕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自查分析,建立《自查问题清单》《问题整改台账》,逐一推进整改落实。成立清廉建设专班,制定《汉中市自然资源系统推进“清廉汉中”建设实施方案》,对清廉建设进行细化安排,全面完成了2023年度承担的“深化自然资源领域廉政警示教育,排查自然资源领域岗位廉政风险,建立健全项目工程领域防控机制”等重点任务。
20. 关于“政治监督不具体不精准”的问题。
聚焦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落实监督责任,驻局纪检组通过提出建议、通报情况、监督推动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加强政治生态研判,促进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印发《典型案例通报》,督导开展下级“一把手”向上级党组述责述廉并提出意见建议。运用“室组联动”机制,组成2个督导检查组,对6个县区的商品房办证历史遗留处置问题进行实地督导,加快问题解决。印发《关于对全市自然资源领域2023年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方案》《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驻在部门党组压紧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1. 关于“日常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
聚焦提高日常监督质效,对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自然资源系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抓监督,压紧压实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统一起来。驻局纪检组向各县区局收集近三年《离任审计报告》《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推动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围绕“三个年”活动、“清廉汉中”建设、巡察整改、以案促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工作,制定日常监督清单,6次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促进重点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纪检干部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专业作风。
22. 关于“监督执纪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
制定《关于加强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为有效发挥机关纪委作用提供制度依据。加强机关纪委建设,选配1名干部专职负责机关纪委工作,厘清职责边界,建立完善理论学习、议事决策、请示报告、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实现定岗定责管理。配齐配强9个党支部纪检委员,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监督向基层党支部延伸。
23. 关于“深入基层调研解决具体困难、突出问题少”的问题。
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以案促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驰而不息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进知解”活动,今年以来,干部走访334次,其中:走访企业46家、群众288余户;发现问题9件,解决问题9件。
24. 关于“重点项目推进中主动解决问题少”的问题。
全力保障发展用地需求,聚焦57个省级重点项目、455个市级重点项目,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制,妥善解决涉土涉规涉矿问题。目前,全市省级重点项目57个,已保障50个,保障率88%;455个市级重点项目,已保障397个,保障率87%。
25. 关于“干部作风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围绕筑牢“三大根基”、深化“五大行动”、强化“五大保障”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持续改进干部作风。建立日考勤、周例会、季调度工作机制,在全系统牢固树立“八个凡是”工作理念,实践运用“123456”工作方法,不断提升系统干部队伍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三不一慢一乱”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实施“四单一函一通报”模式,对重点工作进行重点督办。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践运用“三项机制”,加快系统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和选拔任用工作步伐,树立了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26. 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制定《巡察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组织市、县区局班子及班子成员从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自然资源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巡察(审计)监督整改等方面检视剖析短板弱项,深刻反思问题教训,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7. 关于“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性不高”的问题。
认真对照2021年12月市委经济发展领域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梳理班子成员是否在对照检查材料中认领,并及时提醒在分管领域发生问题后,需要在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分管和包联领导紧密结合以案促改工作,深刻反思问题,进行了自我检查。
28. 关于“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不够经常”的问题。
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关要求,压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基本制度,坚持每年在党支部联系点至少讲1次党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双重组织生活,局机关党(纪)委动态对“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促进了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
29.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切实提高领导班子谋全局、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和水平。修订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会审决策制度》《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各项决策民主、严谨、科学。
30. 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制定《汉中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领导干部ABC岗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启动AB岗备案程序》,促进班子成员主动靠前补位,填补职责空缺,展现担当作为,提高工作效率。
31. 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的问题。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指导各单位根据编制空缺情况,科学制定《年度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畅通选人用人渠道,有序补充新进人员,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身份结构。三年来,累计引进新进人员125名。
32. 关于“自然资源领域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
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去年以来,全系统通过招聘(录)、遴选、调入等途径引进土地、规划、矿产类专业人才22名,持续优化了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在全系统开展“三学两查一考”大学习活动,将自然资源专业技能作为“必修课”,共开展大学习活动10次、参学参训5663余人次;分级分批组织市、县区局干部集中考试3次、5700余人次参加。
33. 关于“干部队伍管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以深化自然资源系统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围绕完善自然资源机构职能体系,按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收购储备、生态修复治理、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执法监察5个类别进行系统重塑,促使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全面优化,人员、编制、岗位同步规范。发挥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实施年轻干部政治导师和能力导师“双导师”帮带制度,由单位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二对一”组团式进行结对帮带,着力提升年轻干部政治、业务和协调能力。加强年轻干部实践锻炼,通过在征地拆迁、执法监察、信访维稳、驻村帮扶、重点项目建设等一线岗位上锻炼干部,加快年轻干部成长成才。
34. 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印发《落实“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责任建好“书记项目”》《中共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范》《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项清单”》,将党建与自然资源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35. 关于“党建助推中心工作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严肃党内生活,把支部组织生活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深化学习教育,5名班子成员分别在所在支部讲授了专题党课,党支部书记讲党课15次,切实提升了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建强基层组织,扎实开展“五星创建、双强争优”“五型”模范机关建设等活动。目前,成功创建“五星级”党支部5个、“双强”党支部1个,自然资源党建品牌成效不断巩固提升。
36. 关于“科学谋划考核工作不够”的问题。
研究制定《汉中市自然资源系统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黄皮书》,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明确考核评价标准,做到可操作、能实践,可量化、易考核。优化考核手段,用好“四单一函一通报”机制,加大指标推进过程监管,针对进展缓慢的考核指标,下发《提醒书》《“三色”督办单》,倒逼责任落实。组织4个督导组赴14个县区局开展半年考核,召开半年重点工作推进会,印发《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督查考核情况通报》,以加快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方面
37. 关于巡察反馈有关问题
2021年市委经济发展领域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反馈的“嘉陵江流域金属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还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到位。
38. 关于“未按规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关于县区局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内部审计制度》,会同市审计局联合拟定《关于明确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权限的通知》,对县区局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刚性要求。加大干部离任审计力度,完成经济责任审计5人。
三、常态长效落实举措,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扎实抓好后续整改。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盯紧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需继续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常态长效抓好整改落实。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用好《自然资源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办法(试行)》,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专责,自觉接受监督,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一体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