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雨团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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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汉中市委批准,汉中市纪委监委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扫黑办主任王雨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雨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王雨团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漠视组织原则,大搞权钱交易,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勾结疯狂敛财,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汉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汉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雨团开除党籍处分;由汉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